把犯罪和气象联系在一起,似乎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事实上,犯罪不仅与气象有关,而且关系还很不小。这是因为天气不仅影响人的生理活动,而且还会影响人的心理和情绪。大家都会有这种感觉:春天往往心情舒畅,夏天尤其是闷热的天气就容易烦燥,秋天会让人多愁善感,冬天就感到比较忧郁。
对于大多数修养
比较好、自制力又比较强的人来说,天气的变化并不会导致犯罪。但对少数缺乏修养、自制力又比较差的人来说,就可能因天气的变化,情绪受到影响而犯罪。
据德国刑警局发表的一篇报告指出,高温天气促使犯罪率上升。德国的犯罪率从每年的3月份开始上升,到7、8月份达到高峰,然后从9月份开始下降。每当气温升高1度,犯罪率就上升15%。炎热夏季杀人、打架斗殴、家庭暴力和交通事故等发案率升高,而偷盗和武装抢劫活动则在冬季升高。
美国联邦调查局更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们在一项调研报告中指出,美国南方一些州犯罪率比北方高2至3倍。
美国密苏里大学心理系主任安德尔松教授对美国50个城市在过去46年间的犯罪材料进行研究和分析后得出结论:气温每升高1度,就意味着每10万人中会增加6.6起犯罪。
事实上,犯罪不仅与气温有关,与气压的变化也有一定关系。
生物气象学家们在长期的研究中发现:在大气压力剧烈变化下,特别是气压的突然下降,会引发攻击性的行为、自我破坏行为、车祸和工厂意外事件的发生。低气压的日子里,还会使人更加健忘,增加遗留包袋、雨伞等在汽车上或商店以及其它公共场合的可能,给小偷或爱贪便宜的人创造了机会。
现在,大家虽然意识到了气象与犯罪的关系,但它还没形成一种系统的科学理论。可以相信,这种理论在科学院和警官大学诞生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