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互联网是个威力无比的数字化媒体,人们发现,现在什么事情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实现,包括唱片的销售。尽管这项新尝试最后终因唱片零售业的全力阻击,以及著作权和盗版问题的争议无疾而终,但许多网络公司在网上卖唱片,并因此获得不菲利润已是公开的事实。
这样一来,音乐人和歌手一旦创作、录音完
毕,只要转化成数字文件,马上就能放到网上了。如果消费者需要,通过信用卡付款就可以下载。如此,音乐人、歌手收回资金会非常及时和方便。
而传统的发行方式必须以高成本投入来实现销售。而最终的结果是,歌手、音乐人只能拿到总收入的15%作为版税收入,至于另外占了总收入绝大部分的85%则被各个环节瓜分掉了。
显然,网上销售的诱人之处就在于,音乐人可以完全跳开唱片公司,跳开瓜分利润的众多环节,保证自己拿到大部分利润。
在这种情形下,音乐人最终必然会底气十足地对唱片公司说“不”!反过来,唱片公司似乎也就无所事事了。
感到高兴的不只是音乐人,消费者也是这场厮杀中的赢家。
廉价、甚至是免费的音乐大餐就在互联网上等待着人们尽情品尝。人们惟一要做的就是通过网络浏览器寻找到更多的音乐网站。以往买一盘正版的CD要花一笔很大的钱,在国内,少则数十元,多则上百元,即便是盗版盘也要花上几元。但在互联网上,一切都更廉价甚至是免费的。
眼下,还出现了一种专供电脑CD―ROM使用的音乐光盘―――这就是MP3。MP3是一种将音乐转化成数据文件形式的音乐光盘。MP3的音乐文件可以直接从网上下载。MP3光盘从外表上看,和普通的CD光盘没什么两样,在价格上与盗版CD光盘也相差不多。但一张MP3音乐光盘上的音乐容量是十分惊人的,在一张MP3上有一二百首歌曲是很平常的事,而一张CD光盘上顶多刻有十几首歌而已。也就是说,一张MP3光盘的容量顶得上十张普通的CD光盘!
在价格杠杆的作用下,消费者将毫不犹豫地抛弃唱片公司,满怀欣喜地站到互联网的这一边。
面对互联网的挑战及冲击,传统唱片业似乎再也不想扮演一个省油灯的角色。
尽管目前互联网上的唱片销售额只占美国音乐市场的10%,但不少国际性的大唱片公司已经意识到了危机,开始主动出击。眼下,像宝丽、华纳、索尼、新力等唱片公司纷纷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音乐网站。除了通过网站推广新歌、免费试听、举行歌友会,或将演出实况制成数据影像供互联网络用户下载外,还直接开办了网络订货服务:毕竟谁也无法忽视互联网这个潜力无穷的市场。
传统唱片公司这么做的结果,在短期内可能会打击自己的网上对手,但换一个角度看,唱片公司其实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即利用和对手相同的网络销售方式跟对手竞争,因此这反而更像是在加速消灭自己的过程:唱片业引入的是将会消灭自己的网络销售机制。
看来这是毫无办法的事情,因为在商业经济社会,商业利润总是摆在经营的首要位置上,而商业利润逼迫唱片业自己站到了最终终结自己的对手―――互联网的一边!
不过必须看到,困扰传统唱片业的盗版现象,在眼下同样也困扰着数字音乐产品的发行。但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盗版现象在数字时代将不会像过去那样成为无可救药的痼疾。
针对盗版的“抗生素”已经问世―――通过信用卡转账方式下载声音格式文件这种网上发行音乐产品的形式将让盗版者无计可施。因为通过这种形式发行的音乐产品可以在文件上加上浮水印,如果有人敢将这些音乐产品盗版的话,人们可以从盗版唱片中的浮水印中找到盗版者的信用卡号、姓名、地址等详细材料。因此,谁也不敢将自己从网上下载的音乐做成盗版唱片。
网络发展的未来,最终获益的将是那些怀才不遇的音乐人。他们用不着再看唱片公司的白眼、吃唱片公司的闭门羹,而只需将自己的音乐放在网上去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音乐产品的数字化发行方式可以省去他们原来用于流通环节的大笔投资。
从目前状况看,唱片业尽管已感受到了来自互联网的威胁,但毕竟眼下的互联网尚不具备彻底终结传统唱片业的实力。但不管怎么说,传统唱片业终结者的脚步声已隐隐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