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丽)“6?29”扫黄泄密事件后,记者赶赴青岛追踪采访,得知:7月29日星期六,青岛市公安局局长万国忠提交了辞呈。万从青岛市公安局副局长干到局长已有十年,其他情况不详。记者提出采访,公安局宣传处人员称新任局长尚未正式上任,无法安排。
6月29日,原青岛四方区公安副局长
刘伟在公安部统一清查黄赌行动中,为青岛大富豪夜总会通风报信,导致清查行动受挫。目前已对其作出撤销职务、开除党籍,清除出公安队伍的处理。在记者采访时,对刘伟的情况,有关部门出言谨慎,对其和违法经营者的关系,只字未提。
记者了解到,刘伟原是阜新路派出所所长,“大富豪”正在其管辖区内,后因破案有功提为四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伟四十出头,身高一米九。还是派出所所长时,当地居民就看到着便服的刘伟出入大富豪夜总会。6月29日统一行动前,刘伟并不知行动的确切内容,只觉得行动规模不同寻常,在去市公安局的路上给“大富豪”经理打了个电话,后被查获。
在青岛记者看到,大富豪夜总会原是四方区文化馆的所在,左侧咫尺之遥是新落成的区政府大楼,与“大富豪”一墙之隔则挂着四方区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的牌子。
据“大富豪”周围住宅区的居民介绍,“大富豪”是1993年承包了四方区文化馆开办起来的,生意一直十分火爆,几乎24小时营业,桑拿、歌舞、赌博一应俱全。尤其到了晚上,小车一辆接着一辆驶来,穿着露脐装、吊带背心的小姐纷纷跑出来拉客人,只要出租车拉来了客人,酒店保安会心照不宣地给司机塞上四五十元到上百元的小费。
资料
刘伟该当何罪?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九条规定:有查禁卖淫、嫖娼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使违法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依照刑法第399条的规定处罚。犯前款罪,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刑法第399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