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目前我国立法中国际私法的内容比较少,正是由于少,就更应当提起高度重视,其中以下几部法律法规内容比较集中,务必认真掌握:《民法通则》第八章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中涉及该章的部分;《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一编的有关司法解释;《海商法》第十四章;《票据法》第五章。
二、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在三个部门法中所占分值比例最大,可达20分左右,从考试形式上看,既有选择题,也有案例分析题,尤其是在律考第四卷中常有复杂的国际经济法案例。同时,由于该法中知识点较多,体系复杂,复习的难度是较大的。但也应当看到,这一部分的重点是十分突出的,那就是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法律制度,具体地说,就是教材中第二章―第六章的内容。大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出在这几章中。在解答国际贸易的案例题时,首先必须明确题目中的问题涉及到的是哪一类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是货物运输合同间当事人的关系,或者是保险中的问题以及信用证中的问题。搞清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一般国际贸易的案例都比较复杂,常常是上述几种关系交叉在一起,令解题者感到无从下手。其实,这几类关系虽有一定联系,但从法律性质上来说,是相互独立的,明确了题目的“考点”后,就可以从容应答了。当然,这要以熟练掌握基本知识为基础。
教材中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中涉及的主要是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内容。大家知道,我国新生效的《合同法》中不少内容与“80年公约”的规定是相似或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总的说来,这部分的学习难度并不大,但“80年公约”中某些特殊的规定还是要引起重视,这包括:公约的适用范围,我国加入该公约时提出的保留,买卖双方的义务,公约规定的风险转移时间及后果等。在解题时要注意题目中给定的条件,看看“公约”是否适用于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果题目中只写出“A公司”、“B公司”或“甲方”、“乙方”,不一定要适用《公约》的规定。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13个术语是考试中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复习的难点之一,其内容复杂,记忆量大,是许多考生感到困难的地方。实际上,要记住这些术语并不很困难,因为这些术语的排列极具规律性。考生在复习时可通过列表的方式进行记忆,归纳一下出口清关、进口清关、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在各术语中应由哪一方负责办理,并总结一下各术语适用于哪些运输方式以及风险转移的时间等。这样就会发现其中的排列规律,对学习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国际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方式是海上货物运输,而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是两个问题,一是承运人的责任制;二是提单的法律问题。这两个问题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的有关法条认真掌握,记忆有关法条时一定要全面、细致。例如,一定要弄清承运人对哪些事项负有义务、提单的法律性质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最重要的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学习其中关于各个保险险别的承保范围(国际经济法教材第68页)务必要十分细致,搞清各险种承保的内容对于解决保险人的责任问题非常重要。
信用证的流转关系也必须理清,也就是流转关系中的主要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性质要弄清楚。虽然考题中可能会从不同角度来考查信用证的知识,但这些基础知识具备了,解题就会有个清晰的思路。
国际经济法教材第十二章中介绍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许多内容,这些内容应当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掌握。该章篇幅虽不长,但包含的知识点是较多的。
上述内容在看书时宜深宜细,要多花些功夫,有不懂的地方务必要搞懂。
三、国际公法
国际公法虽然是今年新恢复的考试科目,但其所占分值比例不会太大,约为5~8分左右。教材中内容很多,但许多内容在学习时不要搞得太细,以免过多占用时间。国际公法的特点是知识点在各章较为平均,记忆量相对较大,但内容的理解相对容易。在复习时要注意抓住各章中最核心的内容,对于基本知识点以外的大量的解释性内容不必花太多时间去记忆,理解就可以了。如:第二章中《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哪几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哪些,是必须记住的,而对这些原则的具体解释则无须用太多精力。又如,第九章中分别讲了使馆馆舍、领馆馆舍、外交人员、领馆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应细致掌握其内容,还要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其他各章也是这样,注意选择重点来记忆。考虑到国际公法通常会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所以记忆时要注意区别各个概念与制度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