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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查号台在天津遭质询
私人电话怎能不经用户许可就公开
2000年10月11日 00:00:21

《天津日报》记者 周敏 梁素梅 本报记者 李新玲

  最近,天津市的居民发现了一件令人十分费解的事,只要向“114”报上某人家庭的详细住址,随着“请记录”的提示音,他的住宅电话号码就会清晰无误地从听筒中传出。

  一位叫刘静荣的读者反映:“前一段时间,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经常在夜里往我家打莫名其妙的电话,进行骚扰和威胁,我7岁的女儿接到电话非常害怕,这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后来,听朋友说‘114’能查私人电话,我一试,果真如此。”刘静荣说:“我不需要这项弊大于利的服务。”

  为证实此事,记者多次试着通过“114”查询私人住宅电话,果然屡试不爽。当用户向“114”询问,如果不想让别人查到电话,有没有解决办法时,得到了“到台里交20元手续费,办理家庭电话免查询业务”的回答。

  为了搞清楚事情的究竟,记者采访了天津市电信公司。

  电信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说:凡是在电信局办理了装机电话业务的用户,电信局都有为其提供查询的义务。如果不希望被查到,电信局可以为其提供延伸服务,用户只要交20元钱的服务费,就可以办相关手续。

  关于开展这项业务的根据是什么,这位负责人回答,他们始终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国家电信总局的有关规定。

  邮电部电经综(1998)770号文件第8条写道:“对住宅电话的查询,提供按姓名与地址查询电话号码的服务,查询时客户必须提供姓名和地址,地址应足够详细以惟一确定被查询客户,地址验证的依据是客户在营业部门登记的装机地址。”

  记者还拨打了上海和南京两地的“114”,同样可以查到私人住宅电话。

  针对这项业务,《天津日报》群工部对50名读者进行了随机调查,其中96%的调查对象不知道“114”台有个人住宅电话查询的功能,74%的调查对象不愿公开自己的电话。

  天津德利信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认为,私人电话用户与电话局是一种合同关系,私人电话用户一次性交钱买断电话号码,获得了使用权,成为一种个人信息,因此电话局没有公开私宅电话的权力。至于“交20元钱,办理免查询业务”的规定,因为在安电话时并没有这项约定,所以电话局无权这样做。

  这位律师还对这种做法的后果表示担忧,他认为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会引发广告骚扰,另外还很有可能被不怀好意者利用来进行人身骚扰甚至诈骗、敲诈和勒索。盗贼更会通过这种方式来投石问路。表面上看是对个人信息资料的披露,实际上是置个人生活安宁和安全于危险境地。发达国家立法保护个人信息不被商家、政府机构随意得到的目的,也就是防止这种潜在、巨大的危险。

  据悉,面对广大用户的质疑,天津市电信部门已经决定暂时取消个人电话查询的服务,如果以后上级单位有新的规定出台,再按新规定执行。

  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仍能从“114”查到住宅的电话号码。电信部门虽然取消了20元的收费,可是也暂时不办理“免查询业务”。

  小资料

  1964年,《裸露社会》一书在美国出版,作者帕卡得明确指出,在技术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的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正在受到侵蚀。

  1970年,原西德黑森州制订了个人信息保护法。

  1973年,瑞典制订了世界第一部信息法。

  1974年,美国制订了隐私法。

  1977年,德国制订了关于防止滥用个人信息的法律。

  1984年,英国制订了数据保护法。

  目前,已有近20个国家制订了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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