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要在24小时之内通知单位或家属;治安拘留,公安机关要对当事人处以三联单,分别下达本人及单位,另一份交常驻地派出所;但是行政拘留,《行政处罚法》中却没有规定要通知单位
9月25日,一名天津理工学院新生晓君因使用假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但是没有得到通知的老师与家长却虚惊了好几天。学校以为学生失踪闹得沸沸扬扬,公安部门也动用警力,直到9月30日,该生终于放回学校,事件才平息下来。惊魂未定的老师们呼吁:公安机关对学生行政拘留可否通知校方?
该生家庭非常困难。9月25日,他拿着一百元钱到学校食堂吃早饭,工作人员告诉他这张钱是假的,不能用。此刻该生非常矛盾,但生活的窘迫仍然迫使他想办法将假币用出去。于是他在离学校不太远的一个小卖部买了一瓶两元钱的矿泉水。摊主开始并没有发现,先找了他98元钱,转身去拿水,但是心虚的他抓起钱来就跑,被追回后,摊主向派出所报了案。
该生被带到派出所后,承认了自己知道是假币,并说出了自己学校的名字。民警让他在派出所呆了一天,当天下午送到红桥区分局,在那儿被以违反行政法规为由,处以拘留7天的处罚。据咸阳北路派出所仇副所长说,这种明知是假币还要使用的行为,符合破坏金融秩序等条款,本可以处以15天以下的拘留,但考虑到他是大学生,因此7天的拘留已经是从轻了。
但是这些天学校已炸开了锅。老师向学校所在派出所报案,学生的父母也赶到学校。他们找遍了学校外面的每个角落,还向交管局报了案,查是否有出交通事故的可能。就这样,学生的父母以泪洗面渡过了难捱的几天。这其中,学校向天津市教委做了汇报,天津市公安局也备了案,丢失了一个新入校的大学生牵动了许多人的心。
拘留学生为什么不通知校方呢?
记者采访咸阳北路派出所时,仇副所长解释说,如果是刑事拘留,那要在24小时之内通知单位或家属,如果是治安拘留,公安机关要对当事人处以三联单,分别下达本人及单位,另一份交常驻地派出所。但对晓君进行的是行政拘留,《行政处罚法》中并没有规定非要通知单位。仇副所长说,如果是未成年人,派出所当然会及时通知学校与家庭,但晓君已经是一个成年人,有了自己的独立行为能力,所以不通知学校,派出所没有违反程序。
尽管没有违反法律程序,但是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角度出发,公安机关在对学生进行行政拘留的同时,能否“破例”通知一下校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