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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舌战环保局
2000年11月01日 00:01:57

本报记者 殷红

  10月27日,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会议室里剑拔弩张。对垒双方一边是市环保局梅国玮局长及其部属,另一边是中央和省市11家新闻机构的记者。在将近4个小时的激烈争论中,多名记者情绪激昂地质问环保局官员:汽车尾气检测是否存在不公正的执法行为?

  同一辆车五种检测结果

  10月23日上午,《云南政协报》记者魏海燕驾驶着一辆红色“吉利”牌轿车驶出家门。刚一上路,就被交警和环境监理人员拦住,指令进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少顷,检查人员递给魏一张“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限期整改通知书”,注明该车一氧化碳超标,为6.6%(达标标准为4%)。限定7日内到专项治理维修企业进行治理,达标后凭《合格证》到交警部门领取被扣的行车证副本。“通知书”罗列了4家由环保局指定的汽车维修企业,车主必须选择其中一家来治理尾气,并安装指定的尾气净化装置。

  魏女士感到困惑,才买了一个多月的新车就不合格。她向“吉利”的经销商提出疑问,表示不该把尾气超标的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吉利”方面建议她换个地方再检测。魏女士把车开到一个维修站,检测表明一氧化碳只有0.48%,完全达标。次日,魏女士委托他人驾车再次前往昨天的同一个路检点复检,检测人员测试为一氧化碳3%。既然已经达标,而且是在环保局和交警设立的检测点复检,“那么应该把行车证副本还给我”。这一要求被拒绝,理由是该车没有到指定维修厂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且魏被怀疑对车辆进行过调整。

  魏女士发誓要弄个明白,“这不单是为我自己寻求公道,还关系到许许多多的车主”。于是,魏女士把车送到指定维修企业之一的云汽实业有限公司第四次检测,一氧化碳排放量0.60%,又一次达标!

  当天,当地媒体记者就同一辆车有4种不同检测数据采访环保局一名傅姓女处长,该处长回答说,这涉及到尾气检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当记者问及很多车主对尾气净化装置价格高达800-1000余元不满时,傅处长表示这是为了规范治理。

  10月27日记者与环保局官员对话完毕后,红色“吉利”随记者和环保局有关人士前往指定维修企业云南汽修一厂进行第五次复检,结果是一氧化碳排放1.3%。同行的环保局官员当即表示将很快登门归还魏女士的行车证副本。

  对话会现场实录

  环保局除邀请了省市人大、政协人士与会外,还特意请来了省、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负责人,“希望对新闻记者也实行监督!”

  梅国玮局长宏观描述了昆明市治理大气污染的现状,强调了治理的重要意义。他说,昆明市区现有机动车26万辆,不达标车辆排放的尾气对该市大气构成威胁。从1998年开展尾气治理至今,环保部门路检在用车10.3万辆,其中37450辆排放超标,在包括年检部分的41319辆在用车中,有34056辆安装了尾气净化装置,使大气质量有了明显好转。

  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安装千元成本的净化装置,环保局和厂商之间是否有名堂―――梅局长慷慨地回答:我们什么都不图,我们是人民的公务员,吃人民的俸禄,我们只是依法履行职责。我们没有得到企业一分钱,经得起任何部门的监督。梅说,4家指定维修企业的治理费和指定的尾气净化装置价格都经过了物价部门的审核。

  显然记者们对有些解释将信将疑,他们要求环保局正面回答:为什么同一辆车会有5种不同的检测结果?对车主处罚的依据是什么?魏女士的新车是达标的,为什么还要强制安装净化装置?环保局和维修企业的技术人员回答说,由于化油器车辆性能不稳定,只能依据检测当时的情况做出处理。特别是刚启动的发动机更容易超标,运转正常后则可能达标。

  昆明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引发了人们一系列的疑问:为什么要指定安装净化装置?一套并不复杂的装置为什么价格高达千元(已发现有的装置属劣质产品)?即便依法行政,是否应该对公众有明确的解释并提供优良的服务?冒着滚滚黑烟的公交车辆和特种车辆为什么畅行无阻?

  政府是提供公共产品的部门,这意味着它有责任向公众提供负责任的、优良的服务。从“吉利”检测事件中可以看出,不论执法者的目的和愿望是何等高尚、美好,倘若手段有失公道,都可能导致初衷和结果的相悖。如果是这样,那么,扮演着维护社会公平角色的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形象将会严重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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