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对于净化市场,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市场的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1996年天津发生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据中法合资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投诉,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了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小食品批发市场98号摊位等几家商户,他们都在经销假冒
“王朝”干白葡萄酒。
查实的案情是同乐食品批发部购进1200瓶,售出1180瓶,售价每瓶20元;利广食品批发部购进600瓶,售出600瓶;金华食品经营部购进1200瓶,售出24瓶;燕京经销部购进1800瓶,售出1560瓶。天津市工商局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上述经营者如下处理:
1、立即停止销售假冒“王朝”干白葡萄酒;2、分别处以非法经营额15%的罚款,总计33808.12元;3、分别赔偿被侵权人经济损失总计24015.70元;4、销毁假冒“王朝”干白葡萄酒,总计1436瓶。
天津市检察机关通过侦查,查出制假团伙系山东龙口驻津办事处的贾锡岩、王全生以及做外包装箱的张秀军、从国外进口瓶塞的徐文凯,收缴商标标识几十万件。除对徐文凯免予起诉外,其余三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贾锡岩五年半有期徒刑,王全生三年半有期徒刑,张秀军一年半有期徒刑。
至此,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得到维护,制假团伙和经营人员不仅经济上挨罚,而且得到了不同刑期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