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如果认为村委会主任不适应工作,不能直接罢免,也不能变相停止工作。
河南郑州二七区陇海乡王立砦村的村民,被该乡的一纸红头文件弄懵了。该乡党委陇发(2000)25号文件要暂时停止该村村委会主任周福爱的工作,并让其办理退休手续。此文件在村民中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和疑惑:红头文件能这样对村委会主任下指令吗?
此事的缘由在文件里交待得很清楚,就是关于恢复常素玲的村民待遇问题。一些村民认为常已经被招工,不符合成为村民的条件,在群众代表开会表决时只有常的婆婆和周福爱两人同意,此事就此搁浅。乡里的有关工作人员为此事曾多次找村委会主任周福爱,要求恢复常的村民待遇。周福爱说,村里的事情都是经过村民委员会表决,村民不同意,我也不能强制安排。
据周福爱介绍,11月15日,她正在领着村民安装锅炉,陇海乡党政负责人来到该村,宣读了“要求周办理退休手续、暂时停止工作,三日内研究解决恢复常的村民待遇”的文件,随后又收走了该村委会的财务印章。23日下午,该乡工作人员挨家挨户搞签名,请群众在同意免除周的村委会主任职务、恢复常素玲村民待遇的意见书上签字,多数村民拒绝签字。
听说要罢免自己的村主任,很多群众都不同意。他们说,我们的村主任在1998年被选举当上村委会主任后,领着大家办企业,盖楼房,修马路,凭什么说免就免了呢?村主任是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的,应当维护其合法性,即便免职也应当通过群众代表,启动罢免程序依法罢免。再说村主任犯了啥错,应该给大家讲清楚,如果用行政手段干预,这不合法,我们心里也不服。
11月24日上午,该村民委员会25户村民代表召开了村民大会,就村委会主任被罢免一事进行表决。参加会议的25人,其中一人中途退场,其他24户村民代表均不同意罢免周福爱的村委会主任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如果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出罢免理由,召开会议投票表决,获半数通过后才能罢免。
郑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处张国军处长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如果认为村委会主任不适应工作,不能直接罢免,也不能变相停止工作。
记者看到了周福爱在1998年度换届选举中被任命为村委会主任的证书,上有二七区民政局、陇海乡政府盖的公章。按照3年换届的规定,周到明年8月换届时,才能由村民委员会选举决定其去留。
附:关于对王立砦村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王立砦村党支部、村委会:
你村第一村民组常素玲同志自1998年以来,多次到区、乡上访,要求恢复村民待遇一事。经乡信访办多次调查取证,常素玲同志未被招工,仍应为王立砦第一村民组村民。乡信访办曾于1999年4月下发了“关于处理常素玲问题的意见”。1999年12月又下发了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贾部长为此事下访的会议纪要,都分别明确提出了常素玲应回村民组上班的意见。在此期间乡领导也曾多次出面给村民一组做工作,但至今仍未解决。
周福爱同志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及村民组组长,本应模范带头执行上级的指示及决定。但周福爱同志工作不力并一拖再拖,至今不曾解决常素玲恢复村民一组村民待遇的问题,致使上级的指示及决定得不到贯彻落实。鉴于目前现状,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1、根据乡政府(88)3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从谈话之日起周福爱同志办理退休手续,暂时停止工作。
2、从即日起王立砦村的工作由村支部书记何淑英主持。
3、要求村支部在三天之内,研究解决恢复常素玲村民待遇问题。
4、王立砦村委会及村民一组所有印章同时交村党支部代管。
5、如果周福爱同志不接受以上意见,乡党委将按组织程序给予处理。
中共二七区陇海乡委员会
200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