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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保险赔付真难
2000年12月25日 00:55:31

本报记者 严桦

  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一经签订,投保人发生事故时,就有权依据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

  为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遵化支公司得到赔付款,河北遵化第三中学的学生左陆阳和其父左福满奋斗了整整3年,无奈于2000年3月将保险公司和遵化第三中学告上了法庭。

  河北省遵化市法院近日判决:被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遵化市支公司给付原告左陆阳保险金9790.50元。至此这场长达3年多的保险纠纷终于有了个说法。

  13岁男孩先天性疾病突发 保险公司拒赔

  1996年9月1日,初中开学第一天,河北省遵化市三中初一年级班主任向左陆阳和其他同学收缴保险费25元,其中学生平安保险10元、附加疾病险15元。

  9月8日凌晨,左陆阳被剧烈的肚子疼惊醒。11月,左福满带左陆阳到北京301医院检查,确诊为“左肾输尿管狭窄,左肾重度积水”,须马上手术,否则会失去肾功能。

  左福满介绍,1996年12月,遵化市仁康医院为左陆阳做了手术。但一个月后复查证明手术失败,输尿管被堵实。

  1997年6月,左陆阳住进了北京301医院。大夫说,因为上次手术失败,直接影响到第二次手术的效果,失败几率很高。果然,手术失败了。1997年9月,左陆阳又在301医院进行了第三次手术,终于成功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10个月内作了3次大手术,承受了成人都难以忍受的痛苦。

  左福满说,1992年我爱人就下岗了,两个孩子上学,一家4口都靠我一个月470元工资维持,两次手术下来,我不得不向亲戚朋友举债。有人提醒,孩子不是入了保险了吗?1997年8月,我向左陆阳投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遵化市支公司提出报销医药费的请求。

  1997年10月,我再次到保险公司时,保险公司李经理说,输尿管狭窄属先天性疾病,保险公司有明文规定不负责赔偿。

  此后,我多次到保险公司交涉。一次,保险公司李经理把一份保险单往桌子上一拍说,赔不了,这就是法。当时我很震惊,堂堂保险公司经理怎能说出这种话来。我文化不高,但也懂得保单只是一份合同,怎么成了法律?我反驳了他,他也干脆说,不服,你就试试!

  左福满说,没想到,这一试就是三年。我认为先天性疾病指已知的,而左陆阳的病虽然是先天的,但投保时身体健康,属未知,保险公司收了保费,应该负担赔偿责任。

  重保费 轻责任 保险何时能明白消费

  赔付没有任何进展,1997年12月,左福满给中央电视台3?15特别行动组写信,2月15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记者采访的这个节目。

  记者分别采访学生和家长:你们上保险了吗?答:上了。问:你们交保险费了吗?答:交了。问:你们保了什么险种?答:不知道。问:知道保险单条款吗?答:不知道。

  记者采访学校负责人:学校对投保的学生都告知了保险单条款和保险事项了吗?答:宣传不到位是有的。问:按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给投保人体检,做了吗?答:没有体检。

  先天性疾病本来不符合投保条件,而正是不符合条件的左陆阳却偏偏上了保险。那么,这起理赔案该不该拒赔呢?

  中国保险协会的律师吴军认为,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该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这份保险合同没有家长签字,而投保人是文教局,所以不符合法律程序。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一经签订,投保人发生事故时,就有权依据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保险公司应该负责。

  1998年4月,本报刊登了左福满反映情况的来信。

  1998年8月,左福满收到了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人身保险拒付案件通知单。

  官司还没有打完

  眼看诉讼时效快到期了,2000年3月,左福满和左陆阳向遵化市人民法院起诉了中保人寿保险公司遵化支公司,要求该公司给付原告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15862.53元,其他损失5000元。

  左福满父子胜诉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遵化支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遵化市人民法院,记者采访了负责这个案子的经济二庭庭长韩月伶。韩庭长说,保险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投保人无法对其修改,因而处于弱势,如果双方就某一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应该按投保人的理解(只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去执行。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孩子得了病,家长、孩子都很痛苦,有保险而得不到赔偿,如同雪上加霜。作为保险公司实在不能赔偿的,也应该做好工作。

  韩庭长说,众所周知,学校集体入保险问题很多,学生不体检也是事实。现在保险的手续、法律都不完善,许多保险合同条款都不利于投保人,一般消费者参加了保险也是一头雾水。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业务人员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但目前这种保险公司与学生家长“背对背”的方式,不可能“明白告知”,投保时不体检、只收钱,而让每个投保人主动到保险公司“坦白交代”显然不在情理之中。

  记者曾两次到左陆阳曾就读的遵化三中采访,试图找到主管这项工作的副校长,都被种种理由挡驾了。该校李书记说,因为左陆阳的保险纠纷,目前学校已经不代办学生集体保险了,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开学时在学校门前设点销售,学生谁愿意买,就自己买,学校不再参与。

  这一点,记者在采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遵化支公司办公室主任时,也得到了证实。但她说,这种方式并没有减少保险的销售量,入保险的学生数量和以往基本相同。

  在遵化第三中学门前,记者采访了几个学生,他们都买了保险,但问及保的什么险时,没有一个人能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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