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8日电(记者崔丽)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安排下拨8.5亿元中央救灾款,以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两部同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掌握救灾款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加强对救灾款跟踪检查,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生产自救、互助互济、社会募捐、开仓借粮、政府救济等多种措施,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口粮困难。对于中央刚下拨的救灾款,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购买粮食,赈济灾民,确保受灾地区需救济群众每人每天至少1斤基本口粮,确保受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2000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旱灾、洪涝、沙尘暴、低温冷冻、雪灾、风雹和地震等自然灾害,给灾区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很大困难。民政部、财政部先后安排下拨31.771亿元中央救灾款,其中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22亿元,中国福利彩票赈灾专项募集资金9.7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