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1月12日 星期

   

公民,请来参加婚姻法修正

本报记者 崔丽

  1月11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传出一个重磅消息: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面向全国公众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有专家称,这是我国立法进程中,首部正在修改中的法律草案以全文公布的形式提交全民公议。这实在让人欣喜而兴奋:每个人都可以把这部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

  婚姻法的修改过程打上了深深的时代烙印。从“小二黑”、“刘巧儿”争取婚姻自由,到80年代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再到21世纪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为主旨的全新面貌,婚姻法走过的历程演绎出一部中国社会的文明发展史。

  1950年4月,毛泽东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于1950年5月1日颁布施行。这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1950年婚姻法的核心内容是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30年的历史变迁产生了许多新情况,1950年的婚姻法已不适应时代的发展。1980年,经过修订,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与1950年的婚姻法相比,这部法律增加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实行计划生育等重要内容,将广大青年所关注的法定结婚年龄从“男20岁,女18岁”,修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现行的1980年婚姻法,对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和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时代的飞速变迁,人们的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化。现行婚姻法已不足以解决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呈现出的新问题,对婚姻法做出修改补充的呼声日益增多。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把修改婚姻法列入立法规划。正因为这是一部人人都有资格说话的法律,立法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广泛、公开、透明的开放式姿态,使婚姻法的修改过程体现了一种最大程度的全民参与性。从此,围绕这部跨世纪中国婚姻家庭法的修改,就成为一道备受国人瞩目的风景。

  全国人大法工委广泛听取了妇联、人民法院、民政、卫生等部门和法律专家、群众的意见,并在赴全国各地了解情况、参考国内外有关婚姻家庭规定的基础上,于2000年8月提出婚姻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众多媒体就此展开了形式多样的讨论,涉及话题之广、民众参与热情之高、讨论持续时间之长,也成了我国立法进程中可圈可点的历史性一幕。

  2000年10月,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初步审议,再次掀起声势强大的讨论热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指出,修改婚姻法不能光听老年人的意见,还应多听听年轻人的意见。年轻人对婚姻法修改献计献策,投入了青春的热情。

  2000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再次审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为使立法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更多体现民众意志,这次审议罕见地采取了联组会议的方式进行,并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参与讨论。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又作了一些修改。内容涉及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问题、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等人们关心的诸多方面。

  今天,这部牵引着全民关注目光的法律草案终于走到台前来,为的是更进一步地征求意见、建议,听取更多的民众声音,以让这部和每个人密切相关的婚姻法,真正成为你的、我的、大家的;以让最终通过的法律是一部跨世纪的阳光法案。

  有专家称,纵观婚姻法修正案的修改、征求意见的过程,不仅是个全民普法的好形式,也是我国立法走向民主化、科学化的体现。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
可喜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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