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1月30日 星期

   

与青年谈经济学名著(3)
诺斯教授的悖论

王东京 赵建军

  如果产权制度富有效率,就能促进经济增长;但有效率的产权在历史上并不常见。请看诺斯是如何处理这个悖论的———

 

  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诺斯教授提出过一个独到的观点:有效的产权制度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尽管这一观点是革命性的,但还不够完善。为此,诺斯继续潜心钻研,最终形成了包括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在内的严密的理论体系。1981年,他的又一代表作———《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迁》出版,标志着诺斯教授的这项工作大功告成。

  如果产权制度富有效率,就能促进经济增长。但诺斯颇有点令人沮丧地说:“有效率的产权在历史上并不常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产权的界定不是免费的。众所周知,产权的界定是一件很扯皮的事,有关纠纷无论在国家之间,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屡见不鲜。据称,海湾战争的原因之一,就是伊拉克和科威特关于石油的产权之争。两国的油田在地下是相通的,并且向科威特倾斜,伊拉克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竟然诉诸武力,酿成了战争悲剧。在日常生活中,关于一片树林、一条河、一处矿产的争端也是时有所闻,我国电影《老井》,就是描写两个村子的村民为争一口井而大动干戈的事。再说,即使产权得以明晰,但有时实施起来,代价也相当高昂,令人不堪承受。对此,诺斯举了一个海洋运输的例子。在茫茫大海上,武装的海盗十分令人憎恶,他们神出鬼没,随时觊觎着过往商人的钱财,使人惶惶不安。在这里,产权是明晰的,商人们拥有船上货物的产权,但要实施这种权利,却很困难。无论商人自己成立一支武装来保驾护航,还是花钱雇用护航队,费用都相当高,甚至超过海盗掠夺造成的损失。可见,产权完全由私人来界定和实施,成本会很高。所以,必须凭借国家之力。我们可以把国家看作我们的佣人,当然,他的作用不只是端茶送饭、洗衣刷碗,而且还要为我们建立和实施产权,作为回报,我们付给他税收。由于国家拥有暴力机器和至高无上的权威,与私人相比,实施产权时的成本要低得多。

  既然产权制度的好坏,决定了经济增长与否,而国家在制定产权方面又是大权在握,所以,无论经济是增长还是衰退,与国家都有很大的关系。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故而,诺斯教授提出了一个悖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的经济衰退的根源。”经济衰退肯定会造成人们收入下降,税收减少,于国家有百害而无一利。可是国家明知如此,为什么会“飞蛾扑灯甘就火”,设计出效率低的产权呢?这,还得从国家的性质说起。

  国家究竟为何物?学者们有形形色色的说法,但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种。一种认为国家是统治者剥削被统治者的工具;另一种则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她要为公民效力。而在诺斯看来,这两种观点都有片面性。他认为,对国家来说,剥削和契约两种属性,“皆备于我”。国家有两个目的:一是使统治者的收入最大化。二是使社会总产出最大化,从而增加国家税收。然而,这两个目的并不是并行不悖,而是时常冲突。诺斯举了西班牙近代初期土地政策的例子。随着人口的增长,土地的日益匮乏,提高农业生产率显得更为重要,但西班牙国王早就授予羊主团在西班牙放牧羊群的专有权。地主料到迁移的羊群随时会来吃掉或践踏他们的庄稼,不愿精耕细作,土地产出率自然高不到哪里去。国王为什么不废除羊主团的特权,代之以一种有效率的产权,使社会产出最大化呢?因为国王的大部分收入来自羊主团。尽管取消他们的特权后,社会收入可能增加,但短期内将危及国王的利益。可以说,正是由于统治者和整个社会的利益冲突,引起了对抗性行为,导致历史上战争、政变、暴乱绵延不断,政权更迭频繁,统治者“你方唱罢我登场”,社会动荡不安,国家也就由此时兴时衰。

  在经济学家看来,斤斤计较,患得患失的“经济人”总是无时无处不在,他们满脑子个人私利,一有机会就想贪便宜,搭别人的“便车”。比如一些人认为,既然不交税也照样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自己何不搭搭其他纳税人的“便车”。于是绞尽脑汁,玩弄各种手腕来逃避税收。要避免“搭便车”行为,必须确定产权并不打折扣地实施,比如打击偷税漏税、保护知识产权等,但这些需要大量费用,有时甚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徒劳无功。因此,要借助于另外一种力量,即意识形态来达到目的。

  其实,关于意识形态对经济的影响,马克斯·韦伯早已作过论述。他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总结起来便是“从牛身上榨油,从人身上赚钱”。他认为,正是这种社会观念,促使人们拼命地去追求利润,个人潜力发挥得淋漓尽致,从而造就了西方资本主义文明。而在中国和印度等东方社会,“农本商末”,“学而优则仕”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人们心里排斥商业活动,因而抑制了经济的成长。但是,诺斯决非人云亦云之辈,他高明地将意识形态和产权理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所说的意识形态,指的是人们的世界观。它告诉人们什么是对错,什么是美丑,从而促使人们在价值判断和行为判断上取得一致看法,并提高人的诚实、信赖、良心等优秀品质。因此,它具有教育功能,使人不再老是一心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减少“搭便车”行为。例如,纳税人会主动申报纳税,小区居民会积极参与公共设施建设等,这些都将大大降低实施产权的交易费用。正因为如此,各国政府对向意识形态教育投资都乐此不疲。

  诺斯的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给人们很多启示。既然国家可为“救世观音”,又可为“洪水猛兽”,我们就要趋利避害,将政府行为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否则,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尽管增加了他们自己的收入,却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另外,诺斯也提醒人们,意识形态是一把“双刃剑”,对经济发展举足轻重,所以人们在重视物质生产的同时,千万莫忘了抓意识形态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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