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2月11日 星期

   

春运期间火车票该不该上浮
一律师申请行政复议 铁道部正式回函受理

 

  本报石家庄2月10日电(记者许海涛)日前,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占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质疑铁道部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铁道部已正式回函,受理此案。

  1月4日,铁道部公布2001年春运火车票票价上浮方案。节前广州、上海、北京局始发的部分列车,节后上海、郑州、成都、南昌局始发的部分列车,以及其他铁路局始发的少量运力紧张的列车,新型空调车票价上浮20%,其他列车上浮30%。儿童、学生、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票价不上浮。

  乔占祥认为,铁道部的这一行政行为违法,侵犯了他本人及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1月18日,他正式向铁道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为铁道部,同时将北京铁路局、广州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列为本案第三人。申请事项两条:一是撤销铁道部公布的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实行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二是审查铁道部做出上述行政行为的依据是否合法。

  铁道部接到这份传真后,于1月21日向乔占祥下达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对于春运期间火车票提价主要目的是削峰平谷,缓解铁路高峰压力的说法,乔占祥认为,许多媒体报道了今年铁路春运客流量创历史新高,这说明火车票提价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铁路压力,只是对回家过春节的旅客狠宰了一刀。

  乔占祥认为,199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价格法》第18条规定,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火车票价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应在此列。依据《价格法》第20条规定,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批准。铁道部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政策只有国家计委的批复,不是国务院批准。

  乔占祥认为,《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但是铁道部决定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火车票票价上浮方案时,没有依法实行听证会制度。

  乔占祥表示,作为公民向铁道部提出行政复议,是为了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无论输赢,都将推动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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