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谎仪开始是舶来品,现在据说已有国产的,还有消息称全国已有十几个反贪局在利用测谎仪惩办贪官污吏。
真是好消息。不是有人说反贪难吗,这下好了,只要把有嫌疑的官吏排成队,定期用测谎仪测测,那些收了黑钱枉了国法的坏蛋立刻就像白骨精遇到了照妖镜,现出本相。太好了!
但我看了一些材料,欣喜劲还没过,担心就来了。
广东省封开县发生一宗巨款掉包案,警方排查出几个嫌疑人,但苦于没有证据,于是请测谎仪帮忙,对嫌疑人之一黎某测试时,“测谎仪显示的数据表明:黎某有作案嫌疑”。接着测谎专家陈某就说:“我们认定掉包是他(黎某)干的。”之后,“早已等候在隔壁的公安人员立即进来给黎某戴上手铐”(引自2月1日《大河报》)———一桩大案就这样攻破了。
我总觉得这有些草率:测谎仪尚是“嫌疑”,到了专家那儿就变成了“认定”,警察立刻就“戴铐”———如果破案这么简单,只用把警察培训成测谎专家岂不万事大吉了?
那个黎某最终是否有罪,不知法院判了没有,反正文章没说,不便揣测。但前不久我们还真看到了经过了测谎仪的冤案。1998年4月20日,昆明市公安局民警王晓湘及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被人枪杀,王晓湘的丈夫、昆明市戒毒所干警杜培武被怀疑为杀人凶手,6月30日,杜在昆明市中级法院进行了测谎仪测试,结果“反映杜所说是谎言”,于是他被进行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后被昆明市中院判处死刑(上诉后被省高院改判死缓)。2000年4月,真凶被抓,杜无罪释放。
测谎仪也能“制造”冤案?杜出狱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我有利的测试结果,他们故意隐藏不用,他们只用对我不利的结果。”(见2001年1月5日《周末》)。机器无错,它只是客观地出示数据,而由这些数据得出结论,则全在于人。倘若测试人“先入为主”,一开始就认定你是个罪犯,他只能从测谎仪的数据中寻找罪证,至于无罪的证据,是完全可以被“专家”们“忽略”的。
而测谎仪的流行,我担心它将成为一些用心不良者陷人于罪的幌子。在客观数据中找出自己“需要”的东西,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旦“出事”,“都是测谎仪惹的祸”。扯起“科学”的大旗,把自己的丑事遮得严严实实,也把别人的嘴堵得严严实实,这样的事例见得还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