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8日电(记者罗新宇)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开立B股账户,交易B股股票。目前,中国证监会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具体操作方案,将于近日付诸实施。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政策调整主要考虑到我国外汇资本流动的宏观形势已发生了显著变化,同时,我国B股市场已有近10年的发展历史,因此有必要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对市场取向、定位、规则、功能等作出相应调整。
这位负责人强调,允许境内居民参与B股市场交易,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中国证监会将本着“三公”原则加强监管,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套汇活动。据悉,本次对境内居民开放B股市场仅限自然人。
小资料
B股股票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现阶段B股的投资人主要是上述几类中的机构投资者。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