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2月27日电(记者程红根 杜宇)如同病人可以选医生,举报人也可以自由“点将”了!河南省新乡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实行“点名办案”制度,举报人可以自由选择检察官。
为了方便举报人选择,新华区检察院将受理举报与初查案件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全体干警的照片和简历分别展示在电脑网页和对外公开的“检务公开栏”内。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或网上查询,了解检察官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案件的办理程序、期限等,在此基础上选择自己信任的检察官。
检察官在被点名后,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向其介绍本人受理案件的意见和思路,以便在举报人的配合、支持下客观全面地调查取证。在办案过程中,举报人还可通过办案人员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