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3月2日 星期

   

公正执法看得见摸得着

任建

  1998年2月25日,江苏省通州市公路管理站向市检察院举报,该站会计顾林明携近40万元公款下落不明,而此时离案发已过去三个月。

  检察长姚仁泉亲自上阵,找线索,定方案。从仅有的一点蛛丝马迹中,抓住顾的情妇这个结,从她的呼机上查到顾化名王先生,又从王先生与她多次联系的内容勾勒出顾的大概行踪。但顾行踪不定,一个月过去了,案子仍无进展。姚仁泉给大家鼓劲,只要他还与其情妇联系,就不愁捉不住这只会飞的麻雀。

  果然,一天晚上20时左右,目标又出现了,正在吃饭的姚仁泉迅速赶到现场。这一次,顾明林是在离市区12公里的东社乡用一个公用电话和情妇联系的。姚仁泉边赶路边调集人马,等他赶到那里,20多名干警也已集结待命,并立刻封锁了目标所在地的所有出口,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一举擒获,以致落入法网的顾林明半天没回过神来。

  近几年来,江苏省通州市检察院瞄准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奋斗目标,以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治检严谨、执法公正、服务大局。2000年,该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

  司法公正是困扰司法工作的一个难题,也是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一个热点。通州市检察院在这方面工作力度很大,从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司法环节,全面履行了监督职责。

  在通州有一个妇孺皆知的刑事抗议案。1997年12月,被告人王姜斌因犯刑讯逼供罪被一审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王不服判决,以自己不构成犯罪为由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中院于1998年5月改判其无罪释放。通州市检察院认为二审判决显属不当,于同年6月建议南通市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由于王是司法机关的在职干警,社会舆论对二审结果也是议论纷纷,认为司法机关胳膊肘往里拐,有意庇护自己人,现在检察院要抗诉,不少人存有疑问:检察院的胳膊肘真的会往外拐?

  院检察委员会上,检察长姚仁泉动情地说:“什么叫公正执法?公正执法不能是挂在嘴上的,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才行。这个案子就是检验我们是不是公正执法的一道考题。”1998年11月,省检察院就该案依法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为了这起案件的抗诉成功,通州市院做了极为认真细致的准备,先后惊动了十几家省市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抗诉材料装满了半个资料柜。1999年3月16日,省高级法院在通州市法院就通州市检察院建议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的王姜斌刑讯逼供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当庭作出判决:撤销二审判决,以刑讯逼供罪判处被告人王姜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决结果一公布,群众拍手称快,说终于亲眼看到了什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表彰大会事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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