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任建)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2001年—2005年全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日前出台。该规划确定实施正规化培训、开展高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支援西部检察教育是今后五年教育培训的主要任务。
检察机关将建立以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为基本类型的培训制度,解决过去存在的培训零敲碎打、不规范、不系统以及交叉培训、重复培训等问题。
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要采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或委培等方式,在继续普及大专学历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到2005年底,全体检察人员90%以上要达到大专以上学历,4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下检察官本科以上学历应达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