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邹清丽
李颖)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今天就去年6月至12月出售的部分松下手机出现的质量问题,向松下公司提出维权要求。
一、对因上述两款手机故障造成经济损失并有确凿证据的消费者,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因更换上述两款手机产生的直接费用,如路费、食宿、误工等合理费用,经营者也应给予赔偿。
二、上述两款手机如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如果消费者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上述两款手机为不合格的商品,并要求退货,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三、对出现故障的两款手机,目前松下公司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机头。希望松下公司采取更积极的措施,为需要更换机头的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方便,如在近一时期增加维修人员、周末有维修人员值班等。
四、如果消费者认为松下公司及所属维修点没有提供必要的服务,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经交涉又不能和解,可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各级消协将依法行使监督权,并作出调查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