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3月21日 星期

   

垄断行业怕见阳光

严辉文

  3月14日《中国青年报》经济生活版以《阳光报业受阻地方法规》为题,披露了张家口市阳光报业有限公司在力图同垄断行业竞争时,遭到《河北省邮政管理规定》以及张家口市邮政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工商局的不公平对待。

  对此,我的第一个反应是:阳光公司的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从报道内容看,《邮政法》没有赋予邮政局对报刊发行的专营权。以此进行是非判断,应该说阳光公司不仅立身有据,经营有道,而且显然也应该享受《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的各项权利。

  接着我还要看看,阳光公司的行为是否为老百姓所喜爱?我所在的城市虽没有“阳光公司”,但是报纸自办发行是有的(在媒体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少报社显然已不敢再让邮政耽误下去了)。邮政发行与报纸自办发行两相比较,孰优孰劣?

  我现在同时受到两类服务的关照,请允许我用事实说话吧。我从邮局自费订阅或经手订阅了十余种报刊杂志,目前的情形是,有的杂志至今一期未收到,比如《中华活页文选》(成人版)尽管系半月刊,却杳如黄鹤;有的杂志漏期严重,例如同是半月刊的《中华活页文选》(初中版)只收到了第2、4期,第1、3期却没有,实在蹊跷。多次向邮局投诉,人家总以正在清理为由搪塞。报纸呢,对比就更鲜明了。本埠自办发行的《楚天都市报》、《武汉晨报》等几种报纸每天早晨8时以前总可以送到读者手中。要看邮政发行的报纸,可就得耐着性子了,上午是没指望的。如果天气晴朗的话,本埠的报纸当天下午是可以看到的,外埠的报纸和中央大报就对不起了,只能看前几天的旧闻了。这无疑给读者带来了许多麻烦。以我所钟爱的中青报“青年话题”为例,通常周五的话题,我只能等到下星期一上班才能看到。作为邮政用户,我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好自己想办法弥补,比如我打算直接向杂志社邮购或到书摊购买无法收到的杂志,或者自己花钱去上网。我是真心呼唤我所在城市也诞生几家“阳光公司”的。如果一旦在我面前出现了“阳光公司”,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立马改换门庭的。

  当然,我仍然希望我们的邮老大反躬自省,然而时至今日,我看到它对通过改进服务来争取市场、赢得顾客实在兴趣不浓。而从张家口市甚至打通了立法程序对阳光公司百般阻挠来看,邮老大不敢参与正面竞争,却对竞争对手必欲除之而后快,仍然是不争的事实。做了邮老大的坚强后盾的,除了《河北省邮政管理规定》之类的法规,更有垄断行业见不得阳光的心态。

 

 

阳光报业受阻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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