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3月21日 星期

   

蒋艳萍案怎样浮出水面的
“反腐老人”与“女强人”的十年较量

本报记者 吴湘韩

  从今天起,原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蒋艳萍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在长达20页的起诉书中指控:1995年至1999年,蒋艳萍单独和勾结原湖南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陈作贵(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揽业务、发包工程、调动工作、安排职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劳服公司和吴有恒等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308.7415万元;1994年5月至1997年2月,蒋艳萍以要费用承接业务为名,指使他人采取虚开民工工资和租费单、材料发票等手段,先后14次,从本单位管理的三水厂等10项工程中,套取项目应上交公司的管理费73.4981元据为己有;1999年7月5日案发时查获其拥有财产1094.86万元,其中蒋艳萍拒不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为493.64万元。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蒋艳萍低着头,再也没有昔日“女强人”的风采。

  同样受到众多媒体关注的是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的一位老人,他就是“全国普法先进个人”、有“太平洋警察”民间美誉的陈荣杰。

  扳倒“三湘头号女巨贪”蒋艳萍,今年84岁的陈老功不可没。

  早在1988年底,时任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陈荣杰就接到省建筑第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碧波商场部分职工的举报,称该商场经理蒋艳萍贪污公款5万多元。陈荣杰经过调查了解,于1989年2月向《湖南日报》写信反映蒋艳萍的贪污问题,湖南日报社以读者来信的形式向领导反映。此后不久,在陈荣杰的支持下,部分职工又联名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

  但举报对蒋艳萍不但毫毛无损,反而让她知道了,气焰更加嚣张。蒋艳萍在商场职工大会上公开说:“现在又有人告我的黑状,但那是自不量力,不论你告到哪里,都有我的人,到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蒋艳萍随后以“改革”为名,将举报过她的人全部赶出商场。

  1990年12月,被逼得走投无路的碧波商场职工罗润芝等人只得再次向陈荣杰求助。1991年,陈荣杰先是写信,后又亲赴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蒋艳萍的问题。但举报材料转到湖南之后,总是看不到处理的迹象。

  面对蒋艳萍用色相和金钱编织的关系网,陈荣杰显得势单力薄。就在正义与邪恶较量的十年间,蒋艳萍凭财色开路步步高升,从一个小商场的经理到省建六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再到省建六公司党委书记,最后官至副厅级。但陈老毫不气馁,坚信邪不压正!

  1998年8月2日,陈荣杰收到了一封署名为“株洲职工胡萍”的举报信。这位叫“胡萍”的人知道陈荣杰一直在举报贪官蒋艳萍,特向陈荣杰反映蒋艳萍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信中还列举了由省建六公司承接的长沙第二长途电信枢纽主体工程在转包过程中蒋艳萍受贿的事实。

  陈荣杰接信后感到案情重大,再一次将厚厚的举报材料用挂号信寄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1999年7月,湖南省纪委决定对蒋艳萍实施“两规”措施,随后,此案交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查获其拥有现金、存折、债券等私人财产1000余万元。

  同年8月20日,经省检察院批准,蒋被逮捕。

  “我早就盼望着这一天了!真是大快人心!”陈老看着正在受审的蒋艳萍欣慰地说。今天凌晨5点,陈老就起了床,随前来接他去法庭旁听的电视台记者赶往法院了。

  他还告诉记者,他有6张旁听证,全部发给那些举报过蒋艳萍的职工了,其中有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还从深圳赶过来旁听。

  记者问他怕不怕打击报复?他向记者念起了自己创作的斗贪官“三字经”:“一支笔,一张嘴,两只脚,两只手。解民忧,勤跑腿。斗贪官,剑在手,挺起胸,往前走,不斗倒,不放手,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不怕鬼,敢碰硬,打持久。”

  (本报长沙3月20日电)蒋艳萍案系列报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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