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3月26日 星期

   

【冰点时评】
商家“免费赠送” 社会支付了什么

刘以宾

  多家媒体近日同时转载《天府早报》报道:西部计划生育专项及生殖健康与妇幼保健医药技术设备展览会在成都开展第一天,两万余只安全套被一抢而空。报道中的细节描述十分“生动”:事先并无任何通知,几大品牌安全套的免费赠送活动一开始,大批参观者即蜂拥而至。某品牌安全套的工作人员被“装”在一个超大安全套里,向参观者发送安全套,当场“引爆”市民的需求热情,也不管自己适不适用,近百名参观者呼啦一下拥了上去,“套”里的工作人员险被挤倒,不得已,另两位工作人员慌忙上前“救驾”。不到20分钟,3000只安全套被一抢而光。另一家的赠送活动尚未开始,就有50余人主动上前索取,让工作人员措手不及,随着人数不断增加,展台险些被压垮,保安见状,慌忙制止了厂家的赠送活动……

  报道中称:成都人的热情令主办方及众多参展商始料不及,笔者以为此言谬矣!去年初曾在武汉发生过的哄抢“伟哥”事件,最终也是由民警到场才平息了事态,且成都、南京等地也出现过此类场面。如今新闻传播技术十分发达,本次免费赠送活动的策划组织者,对此想必会有所耳闻。

  有一句老话叫做“事不过三”。假如说第一个进行这种免费赠送的商家仅仅是为了促销,第二个这样做的商家则试图接受第一个的教训而想把事儿办得漂亮些,那么,第三个商家继续这么做,就该有理由怀疑:他是不是在故意制造“事端”,以事端招引来媒体的大规模报道,并从中获取一种特殊的广告效应?

  商家正常的促销活动应是法律所允许的,而任何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组织都同时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以发生在成都的哄抢安全套事件为例,免费赠送行为所附带的“外部性”是十分明显的:其一,如今的新闻传播是全球性的,类似于成都哄抢安全套事件的公开报道,很有可能成为某些西方人贬损中国人形象的把柄和笑料;即使旅居国外的爱国华人,也会因自己同胞的这种“劣根性”而感到羞耻。其二,哄抢无论规模大小,势必扰乱正常的公共场所秩序;为平息“骚乱”则往往需出动警力,由此额外增加了出警成本;假如因出警而妨碍了交通,又会使许多与此无关的群众的正当权益受到直接或间接的侵害。这一连串的负面“波及”效应将要付出多少“社会成本”?

  在免费赠送活动产生的负面效果中,既然有由社会支付的成本,就要“算账”,就要有成本的公平合理的“分摊”,这样才能体现社会公平。我想,事前应该由工商管理部门、商家、为赠送活动提供场所者几方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一旦出现上述负面效果,则需根据事先签署的协议条款,视程度和情节责令有关商家做出相应赔偿或补偿,这就像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企业必须缴付“污染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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