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3月29日 星期

   

“点子大王”这回没了点子
何阳因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本报银川3月28日电(记者吴海鸿)今天上午10时30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对一年来备受关注的“点子大王”何阳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何阳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45岁的何阳系辽宁本溪人,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高分子专业,1988年创办“北京市和洋民用品技术研究所”并担任所长,后又设立“北京和洋咨询公司”并担任总经理,以“点子”多并将其商品化而闻名。

  2000年1月11日,银川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对何阳刑事拘留。2月15日,经银川市检察院批准,对何阳予以逮捕。2001年2月20日,银川市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何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1月,何阳应邀到银川做报告,宁夏虹钢实业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虹钢公司)总经理夏虹钢慕名找到何阳,要求为其公司做战略策划。6月,何阳给虹钢公司的“酸妞”饮品做了一份广告策划,但夏虹钢声称没有资金做广告,能否由何阳出面进行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然后再作广告。经何阳及其公司担保,银川市工商银行同意贷给虹钢公司700万元,用途为“品牌策略及包装物、广告投入”。7月29日,夏虹钢为“酸妞”饮品去北京找名人做广告,何阳谎称自己可以让某名人免费为夏虹钢的公司拍广告,并谎称认识中央电视台广告部的副总经理(实际上央视广告部只设主任、副主任,而无“副总经理”之说),能以半价优惠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广告。夏虹钢当天就按何阳的要求将100万元人民币转入何阳的账户,作为委托播出广告的费用。何阳收到款后,并未联系广告事宜,于8月15日从此款中取出34万元用于在北京亚运村购房及装修,8月至10月期间,又先后5次以支付广告费的名义从此款中提取31万元购买了一辆豪华“红旗”牌轿车,剩余35万元被其支作他用。其间,夏虹钢因广告未做成,多次找何阳索要广告费,何阳于12月将一辆“桑塔那2000”轿车以20万元抵顶给夏虹钢,1998年7月夏虹钢以借款名义从何阳处要回现金9万元。1999年10月20日夏虹钢再次赴京,想找何阳要回剩余的71万元广告费,但何阳竟以这笔款是夏虹钢欠他的企业策划费和贷款担保的好处费为由占为己有,拒不退还。至此,夏虹钢发现自己被骗,向银川市公安局报案。被告人何阳被抓获后,公安机关向其追回现金39万元以及一辆“克罗玛”轿车折价20万元,2000年2月3日被告人何阳之母退回现金12万元,公安机关将71万元全部发还给虹钢公司。

  2001年3月15日,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庭正式审理何阳经济诈骗一案。法庭认定,被告人何阳以做广告为名,骗取虹钢公司现金71万元,用于购买住房、汽车以达到个人享乐的目的,其行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采取了虚构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公诉人指控的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指控的犯罪成立。何阳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犯罪所得已全部追回,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相对较少,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对何阳作出了上述判决。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几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人才|网络|军事|生活|娱乐|服务|绿网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 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