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综治委专门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各司其职,多方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每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办几件实事。这标志着我国青少年保护工作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是一个简单孤立的社会现象,它与国家各部门的发展政策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程度是紧密联系着的。比如,教育、就业的机会不足就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客观因素之一,家庭、学校和社区等对青少年的影响更是不言而喻。因此,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加大在青少年发展方面的投入,这已被证明有着长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由司法、教育、文化、民政、共青团等与青少年成长发展相关的部门组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意义正在于此:在做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加大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成因的研究,积极制定跨部门的、融合的、协同作战的防范措施,为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
要真正做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必须做到各司其职。“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这一古训同样适用于青少年工作,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群众团体、社区组织、家庭和学校只有依据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恪尽职守,才能使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要真正做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必须齐抓共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具有综合性,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就能解决,只有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一个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工作网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