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4月12日 星期

   

谁会去荷兰“安乐死”

 

  4月10日,荷兰议会一院以46票对28票通过了“安乐死”法案,从而使荷兰成为世界上医生帮助病人“安然死亡”合法化的第一个国家。荷兰此举在得到人们理解的同时,也有人担心,并不缜密的“安乐死”法案可能导致其他国家的病人涌至荷兰寻求一死。

  在荷兰,有关“安乐死”的辩论已有30年的历史,医生对病人实施“安乐死”的做法也有20个年头。1993年,荷兰通过了默认“安乐死”的指针。虽然,此前“安乐死”尚未合法,但在宽容开放的荷兰,“安乐死”每年多达4000例。去年11月,“安乐死”法案以104对40票率先在荷兰议会二院通过。此次议会一院的表决为“安乐死”在荷兰合法化铺平了道路。预计,荷兰女王在未来几周里将签署该法案,使之正式生效。

  根据此法案,一个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在了解其他治疗手段及征询了另一位医生的意见、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自愿、独立和坚持要求“安乐死”,医生方可协助该病人安乐死亡。

  荷兰医生大多支持该法,认为该法明确了医生的法律地位,使他们避免了可能的官司。荷兰一位专治癌症的医生说,该法出台后,病人就可以更公开地和医生谈论他们的感受及是否希望“安乐死”。这位医生在过去26年里曾实施过近100例“安乐死”,最近的一次是去年圣诞节,他帮助一个83岁患有乳腺癌的老太太“平静、幸福地死去”。在1986年以前,由于害怕遭起诉,他从没有报告过自己实施“安乐死”。他总是偷偷摸摸潜入病房,给病人注射氯化钾,然后对外表示是自然死亡。

  鹿特丹的一位医学法律教授表示,过去,一方面荷兰人接受“安乐死”;另一方面,法律依然禁止。这个奇怪的现象就要结束,医生不会再被贴上“罪犯”的标签。法律和现实相符。

  荷兰对于“安乐死”也有反对的声音,法案通过当晚,1万名“维护生命”的抗议者包围了议会大厦,一边祈祷、唱圣歌、吟《圣经》,一边抗议。这些抗议者头戴滑冰帽,手持装有血红色溶液的硕大注射器,表示:“我们没有权力决定生死问题,只有上帝可以。”在表决的前一星期里,议会一院收到了6万封来信,敦促他们投票反对该法案。

  此外,荷兰“安乐死”合法化也遭到了国际社会的批评。德国司法部长抨击荷兰说,重点应该放在如何减少病人的痛苦上。梵蒂冈则一直强烈谴责该法案。

  荷兰“安乐死”合法化还引发人们另一种担忧:外国的一些生不如死的病人可能到荷兰进行“死亡之旅”。虽然,新法案规定,荷兰医生必须和病人建立了一种关系之后才能对其实施“安乐死”,但批评者指出,该法并没有具体措施来防止外国人来荷兰寻求“安乐死”。有报道说,一位澳大利亚医生计划购买在荷兰登记的船只,开设一个流动“安乐死”诊所。

  目前只有瑞士、哥伦比亚和比利时等国在“安乐死”尚未合法时,容忍医生对病人实施“安乐死”;美国俄勒冈州及澳大利亚北部地区曾一度允许对病人实施“安乐死”。

  (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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