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4月18日 星期

   

倒过来的“内外有别”也不是法治环境

盛大林

  针对各个执法部门上路乱查车,外来车辆常常受阻,严重影响对外形象等问题,河南省原阳县委“三讲”学习教育小组办公室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的工作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组建城市综合治理执法大队,由县委直接管理。除交警处理交通肇事外,其他任何部门一律不准上路查车,尤其对外地来原阳的车辆,要处处开绿灯,不能有任何处罚措施,谁查处外来车辆就处理谁。”(据3月31日《大河报》)

  这显然是篇“正面报道”,但读了上述规定,笔者却无法认同。

  其一,“处处开绿灯”不合法规。如果交警发现外来车或超载、或逆行,或闯了红灯,甚至肇事了,难道也“不能有任何处罚措施”吗?交通法规面前也应该车车平等,外地车怎能一到了原阳就可以“处处绿灯”?交警明明发现外来车违反了交通法规却不管不问,难道不是“有法不依”吗?

  其二,这样的规定由县委“三讲”学习教育小组办公室出台也很不合适。一来,行政执法本来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范围;二来,“三讲”办公室只是党员干部“学习”和接受“教育”的地方,负责的是思想政治工作,而不具备行政的职能,政府部门具体如何执法它不应该直接过问,更何况,“三讲”办公室只是个临时性的机构,“三讲”教育活动开展以前,诸如交警如何执法之类具体事务有它归口的地方,“三讲”教育活动结束后,“三讲”办公室自然也无法再管那些具体事务。

  治理公路“四乱”,改善经济环境,原阳县出台这些措施的初衷当然是好的。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不管干什么,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依照法律程序行事。像“处处开绿灯”这样明显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的“规定”竟然叫得如此理直气壮,实在匪夷所思。

  任何部门和工作都要接受党的领导,但领导有直接和间接之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要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区别开来,各司其职。行政部门如何设置以及如何执法显然是政府部门的事,而新成立的综合执法队却“由县委直接管理”,那么县政府干什么?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环境是最好的经济环境,因为法治是市场秩序的根本保证。一个不依法办事的地方,经济秩序是无法让人放心的。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几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人才|网络|军事|生活|娱乐|服务|绿网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 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