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南闯北多年的我,做梦都没想到会坐了列车后,只能光着脚板冒雨走回家。
2001年4月7日,我乘坐当晚的一趟列车由长沙赶赴邵阳。我在8号车厢中部一条长椅上躺下来,迷迷糊糊打了个盹。
车停了,到了株洲站。我坐起来睁开眼,大吃一惊:我的皮鞋不翼而飞。
200多元的鞋才穿几天就没了,能不心疼吗?我赶紧借穿了邻座的鞋,向女列车员报告。她见怪不惊:“没给你留双旧的?”
我又向乘警报案。他们淡然道:“知道了。”我再也不敢睡了。睁大眼,看住包要紧。
旅客买票乘车,运输方有义务保护旅客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在全国各地的列车上,我都没见到这次列车的这种情形。列车员难道不应让乘客享受到安安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