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5月11日 星期

   

经济时评
如何面对商业大棒

承伟毅

  4月份的上海,一场被称为“太百之战”的商战引起了商界、经济界乃至法律界的关注:百盛百货为店庆而推出“满199送80”的促销活动,其竞争对手太平洋百货随即也将同品牌商品推出同样的送券活动。按理说此类商家拼斗在商界早已习以为常,但这场惨烈的狙击战却另有隐情:百盛百货送券的费用由商家与供应商分摊,而太平洋百货却依靠其强大的实力为后盾,逼迫供应商全额自己买单。而且据说太平洋百货还以“胡萝卜”(续约时优惠)加“大棒”(不听话就撤柜)的手段,“要挟”诸多品牌供应商立马在百盛百货退出送券活动,从而剥夺了供应商“脚踏两只船”(太平洋百货人士语)的自由。

  现在来争论谁对谁错、谁高尚谁卑微毫无意义,追究“太百之战”有没有触犯现有的法律杠杠也为时尚早。笔者关注的是,目前类似的商家压厂家的现象说明了什么?其合理性又有多大?

  在近几年的中国市场,商业资本正以裂变式的速度迅猛扩张。昔日唱惯了主角的制造业在商业资本快速崛起的过程中,已显得力不从心。联华、国美、苏宁等一批年销售额达数十亿元的商界“大爷”,对供应商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他们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作底牌,动辄掀起降价狂潮,而过去总在价格战中充当主动者的制造商,如今却渐渐退为被动者:为商家的大戏捧场,还要倒贴不薄的银两。

  对于商业资本的崛起,专家和舆论为之欢呼雀跃———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中国商业市场的发展更具划时代的意义。对此笔者持赞成的观点。然而,商业资本的做大,究竟是靠自身的资本优势、网络优势、管理优势来实现,还是以挤占制造业利润、要挟供应商等手段来实现,却实在是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如果自己津津有味地享受着扩大市场份额、赚取巨额利润的大餐,到头来却要众多供应商为其买单,其竞争手段便显失公平。

  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制造商与销售商之间的角力不可避免,这没有疑问。但是当竞争的双方因实力悬殊而出现不公平的状况,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法规就应出面裁判。所以,当“太百之战”那些以牙还牙、互相封杀之类的老套纷纷出招之时,希望公平竞争的商业规则早日出台的呼声也迅速高涨。然而,法律专家普遍认为,对目前商家以损失供应商利益而获得竞争主动权的做法,很难以触犯相关法律来判断。在这方面,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显然已很难对目前商界某些显失公平的做法起到规范作用。由此,人们在为商业资本如何做大的问题深思之时,也许更会为法律在这方面的缺席而忧虑,因为没有规则的游戏,便很难有公平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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