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5月19日电(记者蒋韡薇)徐宗涛等57人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件今天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三个区法院分别同时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起诉称,1994年初,绰号“涛哥”的徐宗涛纠集李宝国等20余人,集体食宿在徐宗涛住处,并置备枪支、砍刀等凶器,结伙进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到1999年,徐宗涛共网罗了数十名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社会闲杂人员,初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据初步调查,自1994年以来,徐宗涛一伙共实施各类犯罪40多起,致死5人,伤20余人,毁坏公私财物价值7万余元,抢劫、盗窃、敲诈勒索财物价值120余万元。
济南市检察机关认为,徐宗涛组织并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公然蔑视法纪,在济南、泰安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动辄用刀、枪、棍、棒、斧头等凶器打打杀杀,欺压百姓,手段极其残忍。为除掉其他帮派,称霸一方,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火并。其行为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5月8日,检察机关将徐宗涛团伙的57名涉案人员分5案起诉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以徐宗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徐宗涛最初以开办科道夜总会、火锅城、控制济南海鲜市场等方式,聚敛钱财,形成了一定经济实力。1995年以来,徐宗涛通过虚报注册资本等手段,开办了怡华康乐中心等多家公司,并通过控制部分市场、向经商户收“保护费”等犯罪手段,进一步敛取不义之财,到1999年已形成数千万元的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