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5月21日 星期

   

一宗猫与老鼠的交易
――海南两警察敲诈毒贩为其开罪

本报记者 林炜

  在毒品日益侵蚀着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今天,人们也越来越多地把打击毒品犯罪的希望寄托在人民警察的身上。然而,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前不久侦破的一起警察敲诈一宗贩毒案同案犯得逞后、为贩毒分子开脱罪责的案件,却给那些时刻在与毒品犯罪作斗争的人民警察抹了一道黑。日前,这一案件已由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审理终结。

 

  2000年8月15日,贩毒分子周连贵在海口市新华区道客村进行毒品交易时,被该市秀英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队长谭新记及该中队侦查员李群南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141克。

  次日,作为经办人员的李群南对周连贵进行了审讯。审讯中,周连贵主动供述了同伙何敬业参与本次毒品交易的犯罪事实。李在如实地为周连贵做完审讯笔录后,颇有用心地将周连贵交代的同案犯何敬业的住址、BP机及移动电话号码抄录在一张纸条上,并在当天向谭新记汇报该案的审讯情况时,默契地将这一纸条交给自己的上司。心领神会的谭新记明白,这次他们又栽种了一棵摇钱树。晚上,谭新记细心地将纸条上的内容抄录在自己当天的日记上留存,之后将纸条揣在不离身的包里,寻找着从纸条变出钱来的机会。

  绰号叫“肥肚二”的吴剑波是个没有固定职业的小混混,据说,凭着其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和乖巧的为人,倒是结交了不少政府机关里“能办事”的人。街坊邻里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他逢人就为自己作“广告”的口气:“要办什么破财消灾的事尽管找我。”

  8月17日晚上,谭新记就迫不及待地约请专门替人“破财消灾”的老朋友吴剑波喝茶。一阵瞎聊胡侃后,谭新记拿出那张记有何敬业住址、BP机及手机号码的纸条吩咐吴剑波:“这件‘好事’你可以做一做。”谭新记将有关案情简单介绍后,即向吴剑波面授机宜:“你与他(何敬业)联系上后,把利害挑明,他就知道怎么办了。”

  吴剑波按纸条上的电话号码很快就与何敬业接上了头,两次见面后就谈妥了成交的价钱:何敬业拿出8万元,吴剑波通过自己的“公安”朋友“摆平”此事。但有一个条件:吴剑波带何敬业妻子与在押的周连贵见面。

 

  8月19日,根据何敬业的要求,谭新记指使李群南带着吴剑波到海口市第二看守所,以审讯的名义将周连贵带到审讯室里会见。在审讯室里,假冒审讯人员的吴剑波首先装腔作势地对周连贵臭骂了一通,然后用自己的手提电话迅速联系上何敬业妻子黄涛,递给周连贵说:“你姐姐要与你通话。”

  电话里,周连贵与“姐姐”黄涛进行了第一次串供。为了使周连贵以后交代的情况显得更为“合理”,8月23日,谭新记又以提押周连贵外出指认现场为由,亲自带着周连贵与黄涛、吴剑波及周连贵的胞兄周连发见面,并让他们在自己驾驶的汽车里密谋串供,授意周连贵在日后的供述中承担全部责任。

  从此,周连贵在往后的供述中,不但为自己翻供,意图减轻和开脱自己的罪责,而且再没有提及何敬业参与贩毒犯罪的事实,而负责审讯的李群南在审讯时,则再没有任何疑惑,将周连贵经过串供后的供述一一“如实”记录在案。

  一切都按买卖的程序进行着。何敬业在自己的妻子与“祸根”周连贵通了电话又见上面后,心里终于“踏实”了,遂让妻子将先期千方百计筹到的6万元交给替人“破财消灾”者吴剑波。吴剑波则将其中的4万元交给谭新记,谭新记再从中分出1万元交给自己的下属李群南。余下的两万元,黄涛给吴剑波写了一张“欠条”。后来,秀英区检察院法警在捕获吴剑波时,这两万元的“欠条”及由李群南书写的那张记有何敬业联络办法的纸条还一直揣在吴剑波的钱包里,成为检察院撬开反侦查经验丰富的谭新记“铁嘴”的关键性证据。

  谭新记也自觉地恪守游戏“规则”,在收到何敬业的钱后,即授意李群南在办理周连贵贩毒案时,“认真把好材料关”。聪明过人的李群南透彻领会领导的意图,首先将8月16日第一次审讯时周连贵供述有何敬业参与贩毒具体事实的惟一一份审讯笔录从案卷材料中抽出撕毁,随后再自己重新“制作”了一份“笔录”交由周连贵补签,并授意周连贵将时间倒签为“2000年8月16日”。最后,在李群南“创作”的周连贵贩毒案的综合材料、报捕报告中,再找不到何敬业参与贩毒的踪影。

  假的终究是假的。谭新记、李群南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精心“创作”的案卷在提交给秀英区检察院报请逮捕周连贵时,还是露出了马脚。

 

  让谭新记、李群南露出马脚的,是他们自己的一个小小的“疏忽”。他们在“创作”案件材料时,虽然绞尽脑汁地尽量隐去何敬业的身影,但还是在报捕报告中露出了何敬业的一丁点儿尾巴:“……周连贵同案犯罪嫌疑人阿三在逃……”虽然后面没有再多关于“阿三”的文字,但批捕科工作人员还是很负责任地向公安办案人员询问一下“在逃”的“阿三”的情况。

  公安办案人员公事公办,来函解释说,周连贵供述的“阿三”是他以前从事摩托车搭客时认识的,因交往不多,所以不知其真名、住址,因此公安局一直难以将其抓获归案。公安方面对询问的答复更让检察官们感到蹊跷:周连贵与一个自己并不熟悉的人一起贩卖毒品,这可能吗?

  带着这个疑问,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开始了对这个案件独立、秘密的侦查。他们首先在周连贵居住的区域找到了与其有来往的吸毒人员何敬业,随后顺藤摸瓜找出了“肥肚二”,然后查清了谭新记、李群南通过吴剑波勒索、接受何敬业夫妇的贿赂,然后合谋为何敬业开脱罪责的犯罪事实,最后成功破获了这起“猫鼠合作”的案件。同时也查清了何敬业与周连贵共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原来,当天何敬业从家中取出藏匿的海洛因与周连贵一起前往交易时,因故在途中停留而没有同时出现在案发现场,而由周连贵一人驾驶何敬业的摩托车送毒品前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谭新记、李群南、黄涛、吴剑波等四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未向法庭进行任何举证。

  今年4月26日,海口市秀英区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谭新记、李群南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黄涛和吴剑波分别犯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周连贵及后来缉拿归案的同案犯何敬业已于先前被同时判处无期徒刑。

  这宗“猫鼠合作”案件的侦破,让人们对公安部门办案程序上的漏洞和对办案人员的有效监督产生了新的思考:为什么一宗够得上重大案件的毒品案侦查、预审前前后后仅有两人在经办?带有明显漏洞的报捕报告在公安内部为什么竟能顺利过关,最后带着领导的签字毫不羞涩地送到检察院的案头?

  此案虽破,但留下的问题还是令人不能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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