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5月21日 星期

   

湖北境内丛生“土围子” “金龙泉”啤酒遭“执法”

本报记者 张双武

  湖北省境内一度平息的“啤酒大战”近日愈演愈烈。记者近日在宜城市街头暗访时发现,该市餐馆里基本上只销售当地引资生产的“燕京”啤酒,而像“金龙泉”、“行呤阁”等外地啤酒几乎不见踪影。在湖北省内,封杀外地啤酒的远不止宜城一地。

  5月9日,湖北宜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酒类专卖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卫生防疫站、公安局和燕京啤酒宜城公司的30余人,以及10辆警车和50余名警察,对该市孔湾镇杜岗村的“金龙泉”啤酒经销商刘传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行动中,7名群众被殴伤。

  近来,在生产“帝王泉”啤酒的湖北省枣阳市,也屡屡发生当地职能部门与“金龙泉”啤酒经销商的恶性冲突事件。

  据了解,“金龙泉”啤酒在宜城的年销量曾高达3363吨。作为湖北省确定的20个名牌产品之一的“金龙泉”啤酒,为什么屡遭一些地方的封锁呢?金龙泉集团董事长李大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场经济呼唤公平竞争,而不是非法和无序的地方保护。”

  据了解,各地为保护本地牌子而出台的“土政策”名目繁多:

  一是下发各类带有地方保护性质的文件。如一些地市在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县市(区)经贸委及酒类专卖局要按照地产品分配任务要求,制订切实的地产品销售措施”、“要严格发放外埠啤酒经销许可证”等。

  二是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合成立抵制外地啤酒的所谓“市场整顿检查督办专班”。一些政府与本地啤酒厂领导一起开会研究“开拓地产啤酒销售市场”问题,要求城区各经销商、宾馆、饭店等处地产酒销售量应达到80%以上,对长期经销外地啤酒且拒不经销本地啤酒的经销户追查往年的税收。宜城市的个体经销商陈荣亮告诉记者,他销售本地产的“汉江”啤酒达4年之久,原先规定是不交税的,但自从改销外地的“金龙泉”啤酒后,税务部门就天天来算老账。

  三是酒类专卖管理“卡、要、霸”。一些县市发文规定,酒类专卖局将根据外地啤酒厂家委托批发商各自的经销状况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如宜昌市酒类专卖局去年初曾针对“金龙泉”啤酒加盖“防伪标志”,每瓶收取5分钱。另外,只要销售外地啤酒,酒类专卖局就找理由不办理或取消批发许可证。在宜城、枣阳两地,记者发现,凡具备批发资格的经销商都没有经销外地啤酒。

  另外,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啤酒使用B瓶的新标准也成了搞地方保护的合法外衣。由于报废非B瓶对啤酒厂家损失太大,实际操作十分困难。所以,B瓶这个难以严格执行的新标准就成了有关职能部门搞地方保护和创收的手段,对市场内的本地啤酒和外地啤酒实施不同的执法标准。

  业内人士呼吁,酒类市场的执法管理,应根据酒类生产企业的规模,由相应层次的职能部门统一执行。对于省级大型啤酒生产企业的销售管理,鉴于其销量大、市场面广,应由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各地、市、县级地方职能部门不应直接参与。另外,取消各地行政审批权,也是遏止地方保护主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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