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1日 星期五 晴
今天到郊区苗圃参加绿化劳动。
7时40分集合,共约70人,分乘两辆大轿车,9时20分到达苗圃。
来迎接我们的苗圃工作人员说:安排的活儿不多,你们最好上午就干完回去,免得下午太阳晒。
车开到劳动地点,每人发一双白线手套。有人把带来的“××××为×市绿化美化做贡献”的横幅张挂在小树上。所干的活儿是清除一条约250米长的排水小沟里的杂草。大家边说,边笑,边歇,边坐,边干,其间喝光了汽车上带来的4箱矿泉水。一位老同志对一小伙子说:“这点活儿像你这样的小伙子有两个人就够了”。
10时20分,边玩扑克边等单位送饭汽车来。
11时送饭汽车到,送来肉包子、茶叶蛋、榨菜丝、甜粥等及一次性餐具。所有食物均无“配额”,剩余颇多。
11时40分开车返回,13时到家,解散下车时带队提醒:别忘了,15时浴室为参加劳动者免费开放。
算一算成本账。折合成日工资,我去晃荡了这一趟,国家财政付我工资100元,付全体人员工资4000-5000元。国家财政还支付了线手套、矿泉水、湿纸巾、午餐、洗澡热水、汽油、汽车折旧费等。
金钱之外,如此的“××××为绿化美化×市做贡献”,别人怎么看我们这些被国家财政养着的人?我们所在的机构又在公众心目留下了怎样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