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5月28日电(曾燕 夏建国)今天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和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贪污、挪用公款罪犯金鉴培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金鉴培现年56岁,浙江省绍兴市人,原系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港澳地区办事处主任(副厅级)、宜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荆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辉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间,金鉴培分别侵吞宜丰实业有限公司公款1672.91万港元、荆丰置业有限公司公款181.84万港元,共计侵吞公款1854.75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928.84万元),均用于在澳门赌博,并全部输光。金鉴培还于1996年8月至1998年8月间,先后挪用宜丰实业有限公司公款31次,计9682万港元;挪用荆丰置业有限公司公款17次,计6600万港元;挪用辉记国际有限公司公款2次,计400万港元。共计挪用公款16682万港元,均被其用于在澳门赌博和个人从事恒生期指交易。案发前,金鉴培共归还4180万港元,尚有12502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3亿余元)未能归还。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金鉴培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1.4亿余元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