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6月6日 星期

   

【冰点时评】
“优化”行政的“恶化”结果

卢军

  据5月3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山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决定,5月31日前撤销一些地方自行设立的临时性机构,如“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等。

  据悉,类似“优化办”的地方临时性机构,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对外招商引资、保护当地企业的发展。但3月30日央视的《焦点访谈》却让人们看到了它的另一面。山东禹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在查处禹城大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假冒伪劣农药时,反遭该市“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调查。原因是该委员会经政府授权,要求对任何企业的查处都须经它同意才能进行,而大义公司是该市的招商引资项目,各部门都应对其“高看厚爱”。“优化办”行使职能的这样一种结果,确实耐人寻味。除了政府对经济畸形干预、职能错位、利益驱动等原因外,它其实更折射出我们根深蒂固的行政习惯。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应该建立并实施一套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的行政体系和行政制度,明确各组成部门职责,并严格督查落实、追究失职行为,强化职能部门的行政意识和行政能力。

  可是目前相当多的行政者并不这样做。面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他们不是从制度上落实解决,从职责上督查追究,而是习惯于对职能部门的权力任意进行分割截取,迷信由自己另立“××办”能“一抓就灵”,许多应一时之需由行政者“拍脑袋”而拼凑成立的××办便是这种行政习惯的产物。这些冠冕堂皇的××办的职责权限或多或少与相对应的职能部门交叉重复,有意无意淡化职能部门的“各尽其责”,片面强调“齐抓共管”,势必弱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角色和权限,压制这些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积极性,结果事与愿违,造成政出多门、条块分割、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的混乱现象。显然,这类现象的根子有时并不在下面的职能部门身上。

  这种行政习惯的盛行,必然使政府陷入这样的怪圈:一旦出现新问题或某一问题突出,政府习惯的应对措施就是成立相应的××办来“强化管理”;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消防队长的工作方式又使问题层出不穷,如此循环往复,导致机构臃肿、行政成本畸增,并不可避免地为施行地方保护、谋取小团体利益等腐败行为提供便利。“优化办”与前段时间郑州的另一经典的行政笑话———“馒头办”实属一丘之貉,这样的行政作风和行政习惯不改,类似的闹剧还会上演。

  因为××办是政府一手策划“包办”的,在推行政府意志、执行政府决定(甚至是错误的意志和决定)方面必然要比职能部门(特别是“垂直”设置的国家机关)“听话、管用、方便”得多。《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山东省政府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认为,设立“优化办”的做法阻碍了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监管,客观上纵容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禹城市的“经济环境保护委员会”(“优化办”)就沦为假货的保护伞、与国家法律法规叫板的工具。

  笔者注意到,是山东省政府“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而不是相关职能部门给“优化办”权威定性,虽然现在只能由这样一个临时性的“领导小组”来做这么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还是留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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