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6月8日 星期

   

工商机关开展专项执法大行动
重拳打击顶风作案非法“网吧”
成都一大学生网上贩黄被判刑

 

  本报北京6月7日电 (记者刘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把整顿和规范“网吧”列为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日前,对顶风作案的非法“网吧”进行了重点打击。

  近年来,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大量“网吧”应运而生。但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不断增加,“网吧”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其中暴力游戏、沉湎聊天、淫秽色情已成为社会公害,致使学生分心、家长担心、教师烦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然,有关执法部门加强了对非法“网吧”的打击力度,但一些违法经营者仍顶风作案,继续从事非法“网吧”经营活动。

  为此,各地工商机关日前开展了整治非法“网吧”专项执法大行动,对顶风作案的非法“网吧”经营者,给予严厉查处。安徽省查处违法经营“网吧”1008家,取缔无照经营“网吧”760家,查处案件210起。杭州取缔无照经营“网吧”46家,查处超范围经营案件76起、涉嫌浏览黄色内容的网站6家,暂扣电脑主机208台,就地封存电脑117台,罚没款27万元。宁波市工商局针对一些学生迷恋“网吧”影响学业,有的“网吧”开通色情网站,擅自安装游戏软件经营电脑游戏等问题,依法取缔非法“网吧”97家,查扣电脑645台。湖北省宜昌市工商局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局重点对学校周边地区的“网吧”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清理取缔。

  通过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发现当前“网吧”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无证经营占的比例相当大;不少“网吧”网络服务项目简单低级,导致许多青少年长时间沉迷于聊天和网络游戏,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一些社区“网吧”过多过滥;少数“网吧”以教学的名义开展网络服务,不办证照逃避监管。针对以上问题,工商机关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网吧”的打击力度,引导“网吧”健康有序发展。

  本报讯 (记者陆锦东)6月4日,成都某高校学生刘某因传播淫秽物品以牟取利益,被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成都法院审结的首例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案件。

  今年2月13日夜,成都市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监察室的工作人员在对互联网进行监控时,发现一个叫“无尽诱惑”的黄色网站。该网站的网址在国外网站内,其中有“下载中心”、“性爱图库”等栏目,存有大量的黄色图片和色情小说。但黄色图片和小说的存贮目录并没有直接存在该网站目录下,也就是说,窝藏黄源的“仓库”秘密藏在另一个地方。“门面”在国外黄色网站,“仓库”在国内合法网站的主页下,从这个主页无法直接到“门面”取“货”,必须要从国外登录。

  警方经深入查找,很快发现有个神秘的上网者在“门面”和“仓库”间多次出现。警方通过一系列查证,终于找到了贩黄者———成都某高校学生刘某。

  据刘某交待,去年他无意中发现网上黄色网页可以通过做成人广告赚钱。于是,他于去年10月建立了名为“无尽诱惑”的黄色网站。由于国外网站空间有限、速度慢,日常维护也比较麻烦,刘某遂将黄色内容存放于国内网站的班级主页上。他自以为做得十分隐蔽,结果还是没有逃出网络神探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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