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6月12日 星期

   

来函就本报报道涉及问题作出说明
广交会:我们正在改革和发展

 

  现行摊位分配相对合理

  场外倒卖正被严厉整治

  “馆外馆”与广交会无关

  “会禁”说法与事实不符

 

  本报讯(马月展)就本报5月22日《浙江民企指斥广交会黑幕》一文,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最近给本报发来公函。就本报报道中提到的问题,来函作出了详尽的说明。公函说,作为一家国家级外贸盛会,广交会已举办了45年,累计为国家出口成交3085亿美元。虽然近年来内外情况都在发生变化,但广交会一直在积极改革和调整,并取得了成交额逐年增长的佳绩。

  来函首先就现行摊位分配及管理机制作了说明。来函解释说,由于我国外贸事业的发展,广交会摊位供求矛盾越来越严重。全国现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企业达18万多家,而作为中国展会规模最大的广交会总摊位数为8000个,展览面积17万多平方米。在此情况下,广交会为保证参展企业的质量,采取了资格审查的准入方法(不是简单的计划分配):首先,参展企业要有进出口经营权,否则只能通过拥有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其次是依据海关核定的参展企业上年的出口实绩来安排。

  然而,这也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如果完全按照出口额来分配,对生产企业等非专业外贸公司来说是不利的。为此,近年来,广交会一直在不断提高保证性摊位和招展摊位的比例,压缩分配性摊位比例,其目的就在于使得那些产品新颖、有活力的新兴企业有更多的参展机会。许多民营企业因此而得益,比如广东佛山的民营企业———星星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第89届广交会的电子家电招展展区有3个摊位。

  许多国际著名展会采取的企业参展办法是先到先得,老参展企业有优先权,只有在摊位有新增加或是有老企业退出的情况下,才会让新企业依次进入。这一办法,对于由政府主办、以出口导向为主的广交会显然不适,若如此照搬,对外贸历史并不长的生产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则更无机会。为解决这一问题,外经贸部《关于第86届广交会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继续提高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参展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展”。在这一政策指导下,参展生产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数量,从第85届的756家,增加到今年第89届广交会的1685家,占广交会参展企业总数的39%。

  来函说,许多人以为展会市场化就是对紧缺的摊位采取价格招标,似乎用这样的方法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实际上,国际上所有的著名展览会都没有采取这样的方法。这是因为,这容易加重参展企业的经济负担,形成参展企业追逐短期利益,哄抬摊位价格及相互之间恶性竞争,不利于拥有好产品的中小企业发展,不利于展览会本身的良性发展等等。如果广交会也采取这样的方法,不但上述问题无法避免,还可能出现参展企业几乎全部来自沿海地区,而中西部地区的企业由于经济实力的原因,几乎没有参展机会的情况,地区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广交会在分配摊位时,向中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倾斜,主要就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针对“摊位黑市”的说法,来函写道,广交会上虽有个别参展企业违规转让或转租(卖)摊位牟利的现象,对此类违规企业,大会一贯给予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取消该企业的参展资格并扣减所属交易团的摊位数。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广交会的名义,以欺诈手段倒卖摊位,而且一个摊位卖给多家,致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企业蒙受损失。

  来函介绍说,每逢广交会期间,就会冒出不法分子打着各种服务公司、咨询公司旗号在广交会的四周设摊同时招展,令各地展商和各国客商难辨真伪。这种“搭便车”的馆外馆,经营秩序混乱,直接造成了“场外交易狂拉定单”的现象。这种现象与大会无关。广交会只能对自己馆内的经营进行规范,对馆外发生的问题必须依靠当地工商及有关部门来处理。

  来函指出,目前我国大部分生产企业还没有进出口经营权,需要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在此情况下,外贸公司向生产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并将成交金额计在外贸公司账上,是属于双方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并非当倒爷。实际上,许多中小企业就是靠代理制参加广交会而发展起来的。

  来函对“会禁”的说法提出了异议,认为根本没有“会禁”存在,目前全国除广交会外,还有上海的华交会、东北的哈洽会、大连交易会、厦门的台交会、深圳的高交会、西北的乌洽会、西南的昆交会等,浙江本地也举办过不少形式的经贸洽谈会,各类进出口展览会可谓百花齐放。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认为,由于广交会采取了许多积极稳妥的措施,从而保证了广交会参展企业资信可靠,具有较好的出口实力,赢得了外商的青睐。刚结束的第89届广交会到会外商来自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多达11万人,出口成交158亿美元。

 

浙江民企指斥广交会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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