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6月13日 星期

   

该不该给的哥办保险
深圳一起抢劫案引发出租车公司与司机纷争

本报记者 李桂茹

  出租车公司该不该给出租车司机办理社会保险?出租汽车公司与这些司机是一种什么关系?这个平时不大引人注意的问题,在深圳因一起事故的出现,产生了激烈的纷争。

  深圳安达客运有限公司的士司机齐峰,载客的时候被歹徒劫持,在与歹徒搏斗时致残,100%丧失了劳动能力。齐峰以公司没有为自己办理工伤保险为由,向公司索赔各种费用200余万元。劳动仲裁和一审法院均驳回齐峰的诉讼请求,最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又驳回齐峰的上诉,维持了原判。齐峰不服判决,又向法院提出重审的请求。

  1999年7月17日晚21时许,齐峰驾车在深圳水贝路上载了两名青年男性乘客,说要去深圳关外的布吉坂田村。出布吉关后,车行驶至一偏僻路段时,两人说到地方了,要司机停车。坐后排的人问:“多少钱?”在齐峰扭头回答时,坐前排的男人伸手关掉发动机。原来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劫车行动,车外还有一人接应。3人一拥而上,一歹徒用木棒猛击齐峰的脖子,另一个用自制的手枪朝齐峰的背部开枪。齐峰被打昏后,歹徒将其扔在路边的草丛里,然后驾车逃跑。但几分钟后,车就自动熄火了。原来齐峰早有警惕,提前按下了防劫器。歹徒弃车逃跑。23时许,齐峰苏醒过来,向路过的巡警报警,巡警立即将其送到医院。

  齐峰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下肢没有了知觉。经深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残废,100%丧失劳动能力。

  汽车保住了,安达客运公司对齐峰奖励了2000元人民币,并号召全体员工向齐峰学习。公司还发动全体员工两次为齐峰捐款2.6万余元。

  但齐峰还要面对残酷的现实:齐峰上有爷爷奶奶和父母,下有几岁的儿子,父母无业,妻子下岗。安达公司在发动员工捐款后,也曾“多次与齐峰的代理律师商讨进一步的经济抚慰”,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

  2000年初,齐峰以安达公司未替自己购买社会保险为由,向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公司赔偿各种费用198万元。同年4月19日,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定是:齐峰与安达客运有限公司之间所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齐峰与公司之间是发包与承包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故驳回齐峰所有请求。

  齐峰不服仲裁,遂于2000年5月9日将一纸诉状递到了南山区人民法院。

  原告称,在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写道:负责办理合同期间乙方的暂住证及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在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写道:乙方享有国家、深圳市规定的各类工人的劳保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由于被告未履行该义务,致使原告发生工伤事故后,得不到相应的工伤赔偿,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则辩称,购买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起源于劳动关系,由于齐峰与安达客运公司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民事租赁关系,齐峰本质上不是公司的员工,只是一个承包经营者,所以公司没有为齐峰出资购买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被告承认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确实约定了由被告为齐峰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的义务。但被告同时认为,“办理”手续和出资购买社会保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办理是指公司办理有关社保手续,保险费由司机自己承担,但齐峰没有要求办理,由此可以认定齐峰放弃了要求安达客运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权利,相应也免除了被告的义务。

  南山区人民法院2000年11月4日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齐峰诉讼请求。

  齐峰随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1年4月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峰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齐峰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胜诉之后又作出一个决定:为表彰齐峰见义勇为的行为,出于人道主义立场,安达公司决定按照国家及深圳有关保险条例的计算方法,足额向齐峰提供经济援助,即从现在起,每月向齐峰支付1300余元的补助直至齐峰身故。

  对于公司作出的决定,齐峰表示不接受。他说,在市场经济下,公司的前途是很难预料的,如果有一天公司倒闭或转让了,谁来支付补助费?齐峰还认为,安达公司说是按照深圳社保条例计算方式进行全额援助,条例规定对伤残人员要支付一次性补偿金、要支付护理费等,安达公司却只字不提。

  齐峰的官司虽然还没有一个最后的结局,但齐峰的事件所产生的效应已经显现出来。早在去年,深圳市营运汽车管理中心要求全市所有出租汽车公司,为出租汽车司机办理社会保险,没有办理保险的司机不颁发准营证。至于保险费用由谁出,没有规定。安达公司于2000年元月开始给公司所有的的士司机办理社会保险,但每人每月须缴纳的113.84元由的士司机出。

  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尚处于模糊状态,通过有关立法予以明确,对于深圳数百家出租车公司和2万多出租车司机均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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