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6月13日 星期

   

本报调查
不法之徒图财害堤

长江非法采砂依然猖獗

本报记者 李新玲

  记者近日随保护长江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在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长江沿线采访时了解到,严重威胁长江防洪安全的非法采砂虽经各地严厉打击,仍屡禁不绝。尤其是在省际交接处,非法采砂更为猖獗。

  非法采砂屡禁不绝

  6月4日上午10时许,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随江苏省水政监察大队向上游与安徽交界处巡查,发现几十艘满载黄砂的运砂船驶过江面。随后,在长江江苏、安徽河段的交界处新济洲水域,监察大队发现正在偷采江砂的吸砂作业船和20多艘等待装砂的水泥船。旁边的江岸因为采砂而早已坍塌,成为船主们停泊的码头。经水政监察人员盘查,这些都是载重60吨以上,无名无号、无证无照的“四无”采砂船,船主大部分是来自安徽省无为县的农民。

  一位船主交代说,他每天采满一船砂,卖到南京能赚400元。当问一位船主知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时,他说:“我又没有杀人放火,有什么违法?”

  6月6日,采访团从安徽乘水政监察船向下游巡查,在与江苏交界处又发现几艘采砂船。船主发现监察大队后,立刻调转船头向江苏方向驶去。

  据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70年代末开始,长江干流出现采砂活动。这些年各地建筑业繁荣,用砂量逐渐增多,大规模非法采砂逐渐兴起,并在不断加剧。非法采砂不仅有个人、企事业单位,甚至还有各级政府出动的船只。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局一位局长的话就是“工农商学兵”全有。因为水流急的地方砂子的质量最好,所以非法采砂船多是在这些地区行动,而这些地方的堤坝因为常年受到急流的冲击,堤防设施比较脆弱。1996年1月8日,镇江市一江段因乱采砂发生坍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镇江塌岸发生后,当年10月江苏省政府就作出了全省境内长江全线禁止采砂的决定;2000年12月底,安徽省也作出了全面禁采的决定;至2001年2月,江苏、安徽、湖北、江西已全面禁止非法采砂。

  据了解,暴利驱动是长江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一个直接原因。今年4月,江苏地区黄砂的售价从原来的40元/吨上涨到70元至80元/吨,而在上海其价格高达110元/吨。江西九江段也由每吨10元左右涨到40元以上,而采砂每吨的成本仅为4元。一条小型吸砂船在长江挖一天砂,就可卖四五百元钱,每小时可采砂500吨至600吨,被称为“采砂王”的大型吸砂船,每天收入以数十万元计。

  据沿江城市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治理,目前长江非法采砂活动是这些年来最少的,但手段更隐蔽。各地吸砂船以“游击战”、“麻雀战”等方式偷采,化整为零,你查我停,你退我进,而采砂装备更趋向大型化、现代化,甚至出现多起暴力抗法事件。

  黑恶势力涉足采砂

  被称为“砂霸”的黑恶势力涉足非法采砂,或者为采砂船提供保护是长江非法采砂屡打不绝的一个主要原因。记者从江苏省水利局了解到,今年5月查获的几起非法采砂案件,均与地方黑势力介入有关。5月5日,在扬州长江水域抓获一艘来自安徽的大型采砂船。船主称,他之所以在江苏长江水域采砂,是因为有人提供保护,费用为收入的35%。

  在江苏省水政监察大队查获的3份由“南京庆邦实业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无为县黑沙州两条吸砂船签定的保护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如下内容:乙方进入采区进行采砂,一切安全由甲方负责(包括官方、民方及扣留人质、损坏船上机械设备);乙方开船前,需带现金4万元,由甲方在黑沙州接船;乙方两台吸砂船如果被当地政府扣留及损坏船上的一切设备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今年4月,南京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10名犯罪嫌疑人批捕,以陈维龙为首的不法分子,就是为长江南京段非法采砂提供保护的团伙。据陈维龙供认,自1999年年底至今,他们仅从3个船主手里收取保护费就达330万元。为了对付执法人员,陈维龙还招募了一支能冲能杀的打手队。江苏扬州、泰州等地近年也发现多起黑社会组织涉足采砂、收取“保护费”的现象。

  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先后三次对安庆江段进行督查和清江,巡查中,公安干警依法没收了在采砂船上发现的长矛、土枪等凶器。安庆市把涉足非法采砂的社会黑恶势力也当作重点打击对象,先后拘捕了在沿江颇有名气的陈长奇和绰号为“小地主”的两个砂霸。

  今年2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伙独霸一方的恶势力团伙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以谢晓平为首的这个团伙,就是在芜湖市东南方的东梁水域收取保护费,组织控制保护偷采江砂活动的。他们还组织了100余人的应急队,配备长矛、铁棍等,进行武装值班,最后发展到暴力抗法。而谢晓平原来竟是东梁村的党支部书记,采砂的巨额暴利使其成为称霸一方的恶势力头子。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水资源局刘振胜局长向记者介绍说,黑社会性质的采砂人员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划定地盘,自己采砂;另一种是向在某一区域内采砂的船只收取保护费,提供保护。保护费的数目很大,有的一条船高达几万甚至十几万元。

  多头管理出漏洞

  据了解,目前采砂活动的监管涉及水利、航道、国土资源、港监、公安等多个部门。多年来,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管理的力度,也为非法采砂活动造成可乘之机。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一些县市乡镇村,出于各自利益划片对采砂船只进行治安、收费等管理。因此,加强各部门各地区间的配合与沟通,是解决非法采砂屡禁不绝的当务之机。

  刘振胜局长指出,现在对于长江采砂的管理只有一些部门出台的文件、意见,还没有专门立法,这造成在打击非法采砂时,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有时甚至引起诉讼。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在探明储量的基础上,尽快拿出相应的规划,采用采砂行业准入制度,规范采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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