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6月14日 星期

   

学生手中的等级证书教育部门不认
“艺术特长生”的标准是什么

陈本荣 本报记者 谢念

  “艺术特长生”的标准是什么?它该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是根据其他部门、单位的考核来认定?眼下,随着6月中旬贵州省普通高中又一次毕业会考的来临,这个问题正困扰着该省的一些学生和家长。

  问题是由贵州省教育厅于今年2月下发的一份文件引出的。

  这份名为《关于改革和完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第四部分“毕业会考改革的主要内容”规定:“达到体育或艺术特长生标准者,各科会考成绩可加10分划定等第。”同时其附件“贵州省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标准(试行)”还具体规定:“凡在各种艺术竞赛活动中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艺术特长生。1、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批准参加的国际或国家级各种竞赛活动中的获奖者;2、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参加的省级各种竞赛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含团体比赛中的主力队员);3、在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种声乐、器乐晋级考核中,获得8级(含8级)以上者。”

  于是,在会考即将来临之际,贵阳市部分中学便通知具备8级以上音乐等级证书的学生,速到省教育厅办理特长生认定手续,以享受加分待遇。因而,近日,先后有数十名学生和家长拿着音乐等级证书找到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要求予以认定。但他们却被告知,其证书不能作为认定依据。

  据了解,至今,贵州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未正式主办、组织过与艺术相关的等级评定考试,省内只有“贵州音协乐器演奏考级委员会”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等级评定”两家在做音乐等级评定工作,学生们的音乐等级证书,基本由这两个渠道获得。由此,学生及家长们质疑:如果音乐权威机构颁发的等级证书都不算数,那相关规定岂不成了一纸空文?“国家承认”如何解释?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省教育厅会考办有关负责人指出,出台体育、艺术特长生会考加分的规定,目的是促进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对文件内容,省厅有关部门是经过近一年的慎重研究,并反复听取各地、县教育局、学校的意见才最后成文会签的。“国家承认”就是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而贵州音协从事音乐等级评定的行为并未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自然是无效的。这就好比办理工商经营证照必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范一样。

  这位负责人强调,如何认定“艺术特长生”,是会考制度改革后面临的新情况。制定一项政策,不能只考虑现状,还要考虑今后的发展,如果下一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范了相关的等级评定工作,就可以以之为“艺术特长生”的认定依据,不存在“一纸空文”的问题。

  6月8日,会考办专门电话请示了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得到的回答是“现在各种考试太多太滥,许多都没有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宜鼓励支持”。

  对此,贵州省音乐家协会有关负责人认为,该协会1996年以来一直在进行的音乐等级考评应该说非常权威,至于教育部门认定与否,他们无权过问,但下一步会主动与省教育厅协调。

  尽管几方意见不是很一致,会考办负责人仍表示,会考结束后,将把问题提交会考领导小组讨论,究竟最后认不认定现有音乐等级证书、或者认定哪一家的,都有待讨论研究决定,给学生和家长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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