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

2001年6月18日 星期

   

百姓说话
不要乱说“代表人民利益”

王明洋

  一看到有人“挟天子以令诸侯”,假领袖之言以压百姓,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去年在报纸上看到信息产业部官员说电信资费政策的调整是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今年6月6日《北京晚报》再次报道了信息产业部官员关于电信政策“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观点,我就忍不住想发火。

  电信资费居高不下、住户电话需交初装费、移动通信双向收费等是不是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电信部门自己知道。普通老百姓只知道自己的支付增加,还知道电信部门的同志收入奇高,一个月的工资比得上一个下岗工人一年的生活费。面对如此境况,还奢谈“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

  4月3日《市场报》有一篇题为《电信资费降价纯属骗局》的文章,文章说全国政协委员包玉良对新出台的电信调价方案进行了一次初步测算,他说,(调价后)在静态状况下,每台电话机每月增加的费用为8.9元;在动态状况下,超过3分钟后的计费,按9分钟为计算单位,用户的话费将比过去增加0.34元。这样的话,每月每部电话用户的成本增加十几元。郊直费本来就不合理,国际话费又一直偏高,理应取消和下调。但是电信部门不能把取消和下降后带来的“损失”转嫁给市话,这种“堤外损失堤内补”的方案有伤老百姓的感情。至于零点长话优惠,这种优惠等于不优惠,因为一是零点后正是人们熟睡之时,没有特殊情况,谁也不会在这个时间打扰他人;二是消费者不会以付出时间的等待和精力的疲惫为代价享受深更半夜的“优惠”。这种降价的欺骗性让人气愤。更让人感到可恶的是明明老百姓没有享受到什么优惠,有人却标榜“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就怎么也看不出这样的降价在哪个环节上“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真要说“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话,那也是体现了“电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当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化,就是要让老百姓在政府的某项工作某项政策上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所办的事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否则,谈何“代表”,谈何“体现”。要真正“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讲实话、办实事、重实效,特别是不要拉大旗作虎皮包着自己吓唬老百姓,更不要为了部门利益而诳言“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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