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尹鸿祝)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今天在京召开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面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对这次会议做出重要批示。
李岚清在批示中指出,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扶困助学,体现了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帮助经济困难青年完成学业的有效措施。此项工作开展两年来,已取得了初步成绩。希望各地政府,金融、教育、财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密切配合,继续大力推进。同时,还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办法,加强教育,防范风险,方便贷款,使这项工作健康、持续开展下去。
国家助学贷款是为了进一步资助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于1998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研究、探索建立的一种贷款制度。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8个城市开展试点,去年又进而在全国全面推开。为了不断推进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曾多次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截止到2001年5月底,全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共53.4万人,申请贷款金额33.4亿元;已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16.9万人,贷款合同金额12.6亿元,累计已发放贷款6.27亿元;各级财政共安排贴息经费2.7亿元,已支付贴息金额934万元;中央财政安排贴息经费1.632亿元,已支付贴息金额587.2万元。今年前5个月,实际发放贷款的金额比去年底增长了51%。国家助学贷款的开办,有利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关怀,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庭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而且还有助于正确引导社会消费,激发学生自觉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的意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