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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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
三道禁令挡不住生产销售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退市阻力何在

本报记者 邹艳娟

  从国家经贸委1999年第6号令要求“在2000年底前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开始,今年4月23日,国家经贸委发出第2道令牌———《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通知》;5月29日,国家经贸委下发第3道令牌《关于餐饮企业停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知》。然而,发泡餐具退市的步履仍非常缓慢。

  国家经贸委规定的期限已过半年,尚未见到来自行政执法部门对生产销售发泡塑料餐具者的追究和处罚。仅以北京市场为例,发泡塑料食品包装产品仍在餐饮行业大面积使用着。许多生产企业在期限内没有停止生产的迹象,而向经销商供货的速度甚至在加快。北京一些餐饮业开始出现囤积发泡餐具包装品的现象。

  据分析,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最大的阻力首先来自与其生产相关的行业。早在1999年11月,国家经贸委有关规定发布不久,全国方便食品一次性发泡塑料包装替代工作会议提出,在一年内用环保型用具替代发泡塑料餐具。但是,一个月后,有媒体报道,这项环保工作遭到某加工工业协会的一致反对,理由是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快餐生产线意味着巨大的经济损失;替代品回收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尚需论证;替代品的成本高,加工耗能大。说到底,3个理由均围绕着一个主题:经济利益。

  有资料表明,发泡塑料包装产品的生产蕴涵着丰厚的利润,一般生产厂家在3年至5年内即可步入高速生长期。我国国内90%以上的此种产品生产厂家系台、日、韩资企业,他们在国内的生产期限少则5年,多的长达10年。与我国内地每年两三百亿元的市场需求相对应,绝大多数发泡塑料包装企业目前处在利润高回报期。

  另有反对淘汰者认为,发泡塑料餐具未能退出市场的原因在于环保产品的成本高,性能比发泡产品差。

  目前,发泡塑料生产厂家正在紧锣密鼓地加紧生产,但尚未公开叫板国家法规,倒是一些塑料行业的专家学者的言行颇耐人寻味。

  今年4月,在由一家民间组织发起的研讨会上,面对众多的新闻记者,一些塑料专家避开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不谈,以“发泡餐具无毒”向北京市消协叫板,指责消协误导一次性餐具消费。

  他们断言: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利用可行,要实现彻底淘汰是不可能做到的。

  一位参加研讨会的厂家代表对记者明确表示,这些专家就是想借用新闻界的力量向有关部门施压,想让国家有关部门取消这项法令,或者对部分地区网开一面。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行业和地区的做法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1994年铁道部提出了铁路餐盒更新换代的要求,1995年开始使用可降解餐具,目前全路已基本实现一次性餐饮包装环保化。今年上半年,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饭店协会,河南、北京等地的商业协会一次次发起封杀发泡塑料餐具的行动。而与此相对照的是,在全国最大的方便面生产基地,发泡餐具的生产则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认可。

  尽管发泡塑料食品包装的淘汰阻力重重,步履缓慢,但北京市消协的一项调查表明,淘汰发泡餐具的工作得到了95%以上的市民的支持。

  北京市消协今年1号令中明示,消费者可以拒绝商家提供的发泡食品包装,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浙江省也规定,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一赔一。

  对于国家经贸委1999年第6号令中对违规外资企业查处留有的法规缺口,今年4月23日出台的国家经贸委第382文进行了补充规定,所有生产企业(包括国内投资、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记者了解到,国家经贸委与工商等执法部门正在共同起草处罚措施,以完善相关的法令法规,很快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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