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5日电(记者潘圆)国家经贸委今天在京公布了13个行业的“十五”规划,将经济型轿车列为汽车工业规划发展的重点。
国家经贸委对经济型轿车的定义为:“排量1.3升以下,百公里油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售价8万元左右,符合国家安全、节能、排放法规及私人用车要求的轿车。”
针对目前一些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的对低排量经济轿车进行限制、人为分割市场的现象,“十五”规划强调,要“坚决取缔一些地方出台的地区保护政策等不合理规定,各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使用符合技术法规要求的车型或排量作出限制”。
国家经贸委的有关人士指出,国家明确提出鼓励个人购买汽车,但至今却没有一项完善的鼓励汽车消费的政策。一些地方采取地区保护政策,限制使用非本地企业生产的轿车或微型汽车以及乱收费和繁杂的购车手续等抑制了个人购车的积极性,阻碍了市场需求的增长。
为此,“十五”规划强调,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汽车消费政策;研究调整汽车消费税税率结构,降低税赋总水平;制订全国统一的涉及汽车购买、使用的各类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简化手续,规范管理,方便汽车的购买、注册和使用;尽快实施燃油税政策,进一步完善汽车信贷消费办法;研究制订降低经济型轿车的购置税、鼓励购买和使用经济型轿车的具体办法。
除汽车外,国家经贸委今天还公布了机械、冶金、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医药、煤炭、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的“十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