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主党参议员利伯曼主持草拟的一份关于加强政府对媒体审查的法案,招致有关业界人士的反对。
这个“媒体产品销售义务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加强对媒体产品的审查,禁止电影厂商、游戏制造商和影视歌曲销售商针对美国青少年群体制造、推销充斥着色情和暴力的电影、游戏和歌曲。对违反该法案者追究刑事责任。利伯曼之所以起草这一法案,是因为他认为这些商品对美国青少年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案件增多的原因之一。
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令美国头痛的问题,美国当局一直找不到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为了平息民愤,美国政界开始把它作为一个当务之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参议员利伯曼就是其中的代表。
对于混乱的大众传媒,利伯曼早有整顿念头。在2000年他帮助戈尔竞选时,利伯曼就发誓要制止暴力色情电影、电子游戏和歌曲对青少年的危害。如今他终于将这一愿望付诸实施:他召集了一帮志同道合的议员草拟议案并筹划在国会举行听证会,讨论对媒体产品进行严格审查的“具体途径”。
为使这项法案顺利通过,利伯曼及其支持者还联名致信布什,希望总统支持这项法案。对此,白宫发言人回应称:“布什和其他大部分美国人一样,对充斥于媒体中的暴力、色情和吸毒十分恼火。”但他没说明布什对这一法案的态度,只是说布什认为“娱乐界应该清楚他们的行为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这份将影响到有关商业利益的法案当然遭到了美国有关业界人士的强烈反对。他们指责这项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原则。美国电影制片商联合会主席凡伦提威胁说,如果这项法案得以通过,联合会将“取消对电影的分级制度”,而电影分级是美国父母给青少年选择影片的依据。
美国许多民众支持利伯曼的这一法案,有的组织甚至做得更加激进。在丹佛市,一个名为“追求和平和尊严公民”的组织发起运动,抵制歌星曼森在该市的演出。他们认为曼森的歌词和表演中含有暴力成分,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不过,也有人认为罪责不应该全推到曼森身上,“因为凭一个人是不可能把一种价值观灌输给青少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