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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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出通知
在社区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暑期自护教育行动

 

  本报讯(洪言)日前,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共青团组织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机构利用今年暑假期间,在全国社区集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暑期自护教育行动。

  本次行动的主题是:自护自强,防范侵害。通知号召各地利用暑假中小学生活动范围主要在社区这一特点,依托各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社区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通知要求,这次暑期自护教育行动主要围绕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预警能力,开展实用法律常识教育;围绕培养青少年健全的人格,开展青春期心理、生理卫生教育;围绕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开展防灾避险教育;围绕增强青少年抵御不良诱惑的能力,开展健康娱乐教育。

  通知指出,各地要利用课堂教育、体验教育、亲子双向教育、主题活动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动员和组织社区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青年志愿者和“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专业人员,利用中小学校假期闲置的教室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通过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意外事件情景演示、自护训练营、抗挫折夏令营、主题团队会、讲座、演讲等活动,为青少年系统讲授法律、心理、防灾避险、健康娱乐等自护基础知识,并定期开展咨询,解答疑问,提供帮助。要加强体验教育,使青少年在模拟体验中强化法律常识、生活常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实用技能,把掌握的自护知识变为自觉行动。要进一步依托“知心家庭学校”,由“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的专业人员为社区青少年和他们的家长讲授自我保护知识,举办以家庭为单位的各类自护竞赛,加强两代人之间的沟通,达到双向教育的目的,共同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合作应对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关心祖国未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在社区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暑期自护教育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抓好这项工作。

  据悉,为配合这次活动,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在全国发放《青少年自我保护掌中宝》卡通画册,并举办“我的自护经历征文”比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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