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1日

星期

   

九万美元“引资奖金”该不该兑现?
县政府赖账惹官司 一输再输

本报记者 许海涛 《中华工商时报》记者 梁文君

  这是一个合法的招商引资协议。

  一方是县政府,一方是两个公民。

  经过一年多努力,两个引资人为县政府引来了外资。合资项目开工了,县政府却不愿意按协议兑现奖金,引资人只好将县政府告上法庭。两审法院均判县政府败诉,县政府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

  引资

  1994年,河北省曲阳县第二陶瓷厂和泰国某公司合资组建保定泰利陶瓷有限公司。在合资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外资退出,作为中方的县陶瓷二厂已注入上千万元资金,再无能力投资,企业濒临瘫痪破产境地。

  张新宇(保定市人)、张珊(天津市人)的出现使这个合资项目出现转机。二人获悉一新加坡外商准备在保定投资陶瓷项目,他们通过各种关系帮助外商考察选点。

  对于这个利好信息,曲阳方面表示出极大热情,他们希望张新宇、张珊促成此事。经过多次协商,1996年8月7日,张新宇、张珊与曲阳县政府签订了引资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二张如果引资成功,曲阳县政府将按外方实际投资总额的1.5%折算成人民币一次性给予奖励。在外方资金分批到达的情况下,张新宇、张珊提取奖金数额不得超过外方第一批到位资金总额的50%,余额部分待外方第二批资金到位时再提取。

  协议签订后,张新宇、张珊动用各种关系包括自己的亲朋好友为陶瓷厂招商引资。经过多方工作,二张将新加坡科技建筑私人有限公司引入。1996年12月,该公司与曲阳县陶瓷厂达成协议,合资经营保定泰利陶瓷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注册资本840万美元,中方投资210万美元,占25%股份,外方投资630万美元,占75%。当地媒体称,此合资项目开创曲阳县利用外资上千万元人民币先河。

  1997年1月起,外方第一期资金220万美元陆续到位。当年5月,张新宇、张珊向县政府索要酬金,曲阳县政府负责人答复说,只要外资全部到位,即使贷款也要把你们的奖金补上。此时,张新宇、张珊仍对县政府的承诺充满信心。

  1998年3月16日,外资全部到位,年产150万平方米玻化瓷质砖生产线建成投产。经保定市会计事务所和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验证确定,外方以现金及设备认缴注册资本共计630万美元。

  按照协议,曲阳县政府应给付张新宇、张珊引资奖金9.45万美元。二张据此向县政府索要奖金,他们发现到手的引资奖金竟然飞了,曲阳县政府以种种理由拒绝按协议兑付奖金。1998年9月10日,张新宇、张珊以曲阳县政府违约为由将其诉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县陶瓷二厂为本案第三人。

  诉讼

  这起诉讼纠纷争议的焦点是,曲阳县的9.45万美元奖金该不该出?

  曲阳县政府认为,根据国家工商局公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只有具备经纪人资格,方可申请从事经纪活动,提取中介费。张新宇、张珊二人没有取得中介资格证书,根据《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

  曲阳县政府还提出,保定市政(95)38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引资500万美元以上,按引资额的3‰至4‰奖励。曲阳县政府与二张签订的协议和保定市政府文件相抵触,所以应按上一级政府文件规定额度兑现引资奖金。

  张新宇、张珊的委托代理人认为,二张与曲阳县政府签订的引资协议是行政委托合同,不是民事中介合同,合同主体一方是一级政府,另一方是为政府效力的引资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即政府授权引资人去完成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并为引资人设定一定的奖金。二张经过一年多努力,沟通各方面关系,自己支付了巨额经费,终于将新加坡外商投资引入,救活了一个面临破产的企业,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受《合同法》保护的,《经纪人管理办法》及保定市政府文件都不具备法律效力,不是确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1999年4月12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新宇、张珊与曲阳县政府所签引资协议有效,第三人曲阳县第二陶瓷厂(直接受益人)应给付二原告奖金报酬9.45万美元,并承担延期付款滞纳金;曲阳县政府承担连带责任。

  曲阳县政府不服一审判决,于当年8月10日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年7月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新宇、张珊与曲阳县政府所签合同一方虽为国家机关,但双方当事人是相互独立、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曲阳县政府主张张新宇、张珊违反河北省和保定市的有关规定不属于法律、法规,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依据。另外,按外商总投资额的1.5%提取奖金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曲阳县政府否认双方约定,要求按3‰至4‰支付奖金,属单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有悖诚信原则,不予支持。

  从1996年张新宇、张珊受曲阳县政府委托招商引资,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曲阳县政府负责人三易其人,谁都不愿兑现上一任的合同承诺,这份生效的判决迟迟不能履行。今年早些时候,张新宇、张珊曾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曲阳县政府银行账户100多万元。但由于一些原因,查封账户现已大部分被解封。

  张新宇、张珊的代理律师、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马越平说,就本案而言,反映出曲阳县政府的两种漠视,一是在招商引资上,县政府漠视人民政府与引资人的合法协议,漠视引资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原则;二是曲阳县政府漠视法律的公正,漠视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

 

  编者的话

  曲阳县政府赖老百姓的账,显然没有道理。在中国古代文化传统中,县官负有教化之责,所谓“民以吏为师”。县官带头耍赖,说话不算数,何以训诲百姓践诺守信?

  现在,有些官员的“任期意识”重得不得了。前任的老账不背,给后任留包袱不吝,公民和企业谁掉到夹空儿里谁倒霉。这大概是出现类似曲阳“奖金纠纷”现象的直接原因。

  但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得太细、太具体了。不管是曲阳县政府与公民二张签订的引资奖励协议,还是该县引以为根据的保定市政府的“引资规定”,都有明显的越位之嫌。招商引资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政府在里面搀和什么?你出面签什么协议?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与企业的职责界限究竟在哪里?政府怎样活动才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些都是学者们和舆论界已经说滥了的老问题。政府为企业帮忙的最好方式,是给它们创造一个公平竞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而不是直接替它们跑项目、争贷款、签合同。一个堂堂的县政府一不守信,二不服从法院判决,其行为已不仅仅是越位,实际上也破坏了当地的投资环境。真是何苦来哉!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几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人才|网络|军事|生活|社区|图片|绿网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 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