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平安县广播电视局综合工程,今年4月中旬刚开工,就陷入了瘫痪状态。
这项“半截子”工程,源于一起招标纠纷。2000年6月,青海省平安县广播电视局向社会发布了拟建一幢工程造价为507万元的综合楼的招标启事。经对5家企业的考察和筛选,最后确定了西宁朝阳建筑公司、乐都县建筑公司和平安县第三建筑公司为3家竞标企业。
2001年3月2日,在海东地区招投标办公室的负责下,3家竞标企业依法参加了平安县广电局综合楼工程的公开招标。经过严格的开标、评标、定标程序后,平安县第三建筑公司中标。
3月13日,海东地区招标办给平安县三建下达了中标通知书和平安县公证处签发的公证书。4月3日,平安县三建与平安县广电局正式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4月16日,平安县三建在接到平安县工程监理站的开工令后,正式动工兴建平安县广电局综合楼工程。然而,4月29日,正在施工的平安县三建突然收到了海东地区招标办下达的“废止中标通知书”和“停止施工”的两份文件。
问题出在标书上。3月2日平安县三建中标当天,另两家竞标企业对评委的标价评分提出异议。原来,平安县三建工程负责人盛加元在标书中错将报价518万元填写成了518元。
但盛加元的标书中工程预算的系统分解数均是以万元计算的,合计起来也是518万元,而绝非是518元。海东地区招标办盖着朱红印章的《平安广播电视局综合楼工程项目评标、定标结果》书和《中标通知书》中,也清楚地写着:“中标单位———平安县第三建筑公司”、“中标价格———伍佰零柒万贰仟陆佰伍拾贰元叁角陆分”。平安县公证处公证员雅才让也说,在招标现场,当时的唱票报价数也是500多万元,这一点评委及所有在场的人都认可。
3月12日,海东地区招标办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未中标企业反映的问题。地区监察局、建设局、招标办和平安县广电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标底未审定问题,由地区招标办全权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平安第三建筑公司标书中‘518元’的标底问题,由与会单位共同负责,三建不负任何责任。”会议还决定不再拖延工期,应及时发中标通知书。
但海东地区招标办主任王兴久认为,根据国家的招投标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标书报价栏中将518万元写成518元,可以按废标处理。
4月6日,海东地区招标办发文给平安县广播电视局说:“你局综合楼工程在标底未审定的情况下开标、评标等工作,不符合招投标程序。依据现行的有关招标管理规定,对本工程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并推荐5家施工企业(包括前面竞标的3家企业)。
针对上述引发争议的问题,海东行署副专员、地区招标领导小组组长靳生贵主持召开了“平安县广电局综合楼工程重新招标协调会”。
此次会议决定,县广电局综合楼工程必须按要求重新组织招标;在未重新招标前,工程立即停止施工;对地区招标办招标失败的原因及平安县广电局在接到重新招标通知后强行开工,平安县建设局不按程序签发施工许可证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追究责任。
4月30日,平安县广电局接到了海东地区招标办关于废止施工合同的通知。也就在这天,海东地区招标办并没有按行署协调会的决定,对平安县广电局综合楼工程进行有5家施工企业参加的重新招标,而是将平安县三建排除在外,以所谓的“重新评标”的方式,把这个工程重新确定交给了曾向省建设厅强烈反映“盛加元把518万元写成了518元”的乐都县建筑公司。
面对现状,平安县三建的负责人盛加元表示了许多无奈。他说,此次废标已给公司造成了上百万元的损失,平安县三建将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