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30日

星期

   

你告我侵权 我告你垄断
新疆区市两级电影公司互讼公堂

本报记者 郝磊

  近日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开庭的一场官司备受瞩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简称自治区电影公司)告乌鲁木齐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简称市电影公司)侵权;市电影公司反诉自治区电影公司垄断。

  业内人士评价,无论谁赢得官司,都将决定新疆电影市场的今后走向。

  你侵权?我垄断?

  自治区电影公司在起诉状中称,市电影公司在明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新疆范围内只保有一个电影发行渠道、由自治区电影公司统一购买各类国内外影片、承担全疆的电影发行管理工作的情况下,擅自于2001年4月26日与广东省电影公司国产片促销中心订立了电影《非常战线》发行合同书,置自治区电影公司的函告于不顾,并在当地媒体上传播中伤和损害自治区电影区公司声誉的消息,此举侵害了自治区电影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自治区电影公司要求法院判令市电影公司停止侵权,在当地媒体上赔礼道歉。

  而市电影公司在反诉状中说,5月17日,自治区电影公司在市电影公司计划上映进口大片《超级妈妈》的当天突然停止提供该片。自治区电影公司的做法导致市电影公司失信于广大市民,经济利益损失惨重。因此,自治区电影公司的行为构成垄断侵权,应赔偿市电影公司4万元经济损失。

  据了解,市电影公司在购得《非常战线》后,当地的一家报纸刊发了有关消息。消息说,市电影公司购买了两个《非常战线》拷贝,从而拥有了该影片在新疆的发行放映权。市电影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进这部影片,是为了配合乌市开展的“扫黄打非”统一行动,鉴于该片是我国第一部反映这一题材的影片,乌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几次指示要求组织片源,在6月进行的专项教育中播映。这位负责人说,《非常战线》虽然购买的是地区版权,但我们没有想过拿到乌市以外的地区发行,没有影响到自治区电影公司的权益。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我们已经对外公布了《超级妈妈》播映期的情况下,自治区电影公司竟利用自己的垄断权,在播映当天突然停止供片。无奈,当天所有市属影院前只好贴出公告:原计划放映的影片《超级妈妈》,因自治区电影公司停止供片,所以推迟放映日期。

  对此,自治区电影公司负责人认为,市电影公司的做法破坏了新疆电影市场的秩序。对市电影公司的停片处罚是慎重研究的结果,主旨是维护政府规定的严肃性。

  一份文件两种理解

  提到新疆区市两级电影公司的官司,不能不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份文件。这份新政办[2001]25号文件规定了自治区电影公司的地位权限,而市电影公司正是触动了这份文件的规定,才引发了官司。

  这份文件是这样产生的:去年6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文化部联合下发了广发影字[2000]320号文件。文件中明确提出我国电影市场垄断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等现状,把改革的方向对准了这些现状。

  市电影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4个月后才看到了320号文件。按文件精神,他们开始自行购买国产影片和单拷贝进口影片。

  自治区电影公司负责人说,320号文件对电影市场改革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新疆电影市场迟早是要和全国市场接轨的,但是,根据新疆的现状,还不宜打破原有体制。

  去年10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家广电总局发出了一封函件。函件中说,若在新疆推行多渠道发行,由于缺乏宏观管理和全局统筹,让经济发达的城市直接购买影片,将使新疆多年采取的以城补乡等措施无法继续实施,其后果将使基层广大各族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更突出。请广电总局协调电影局、中影公司等有关部门充分考虑新疆的特殊情况,支持新疆保持一个电影发行渠道,由自治区电影公司统一购买国内外影片,并统一管理全区的电影发行工作。

  今年2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复函说,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电影发行渠道的意见。关于保持一个电影发行渠道的问题,我们已通知中影公司在新疆以分账方式或者卖断地区发行权方式发行进口影片,仍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要求维持现有的一个发行渠道。

  3月12日,新疆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广电总局的复函,这就是新政办[2001]25号文件。

  然而,有意思的是,25号文件在区、市两级电影公司却得到了不同的理解。市电影公司认为,广电总局的复函明言一个发行渠道只限定在中影公司的分账影片和卖断地区发行权的进口影片,不包括国产影片和单拷贝进口影片的买卖。自治区电影公司却认为,广电总局的复函首先明确的是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疆电影发行渠道的意见,这意味着明确了自治区电影公司的惟一性。后面关于中影公司等的文字只能理解为对其中几项的具体强调。

  在7月18日的庭审中,市电影公司出具了一封律师函。这是该公司律师向广电总局发出的对复函中有关一个发行渠道解释的咨询函后,广电总局电影局作出的回复:保持一个发行渠道是针对中影公司在新疆以分账或卖断地区发行权这两种方式发行的进口影片而言,不包括国产影片的发行和进口影片单拷贝发行方式。但自治区电影公司认为,这份复函是广电总局下属单位的意见,不能代表广电总局。

  文件应自行失效?

  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自治区电影公司点出了这场官司的本质:今后还要不要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制订的25号文件?

  然而,有律师对此提出了质疑。一位旁听此案的律师认为,自治区电影公司和市电影公司是对等的经营实体,在市场上两者的地位是一样的,而25号文件竟然赋予自治区电影公司这样一个在市场上参与竞争的企业以行政管理职能,这首先就避免不了权力垄断的嫌疑。根据国务院4月21日下发的《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方封锁的规定》,25号文件应当自行失效。

  有分析认为,发生在新疆的这场官司,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角色失当。自治区电影公司和市电影公司作为企业,在市场中追求的是最有利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介入了企业经营层面,从而导致市场规则有失公允。

  市电影公司负责人说,我们可以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尊重自治区电影公司的意见,但在影片供应不足时,应当让我们自行购买一些影片。

  目前,两家电影公司的官司进入了等待判决的阶段,不仅电影业内人士关注着,市民也同样关注着———新疆电影市场究竟变还是不变?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几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人才|网络|军事|生活|社区|图片|绿网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 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