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有全国人大代表提议:“不要再用‘父母官’这样一个封建色彩严重的称呼了”,“媒体上应该禁用”。提议一产生,一些媒体又是报道,又是转载,炒得颇热。这让人觉得,这事似乎已成了当今中国一大要务。
人大代表以肃清封建思想残余为己任,可钦可佩,但窃以为,传媒就此炒作未免多余。就肃清封建思想残余而论,该抓的重大课题甚多———
比如,根源于封建腐朽思想的贪污腐败。旧时代,许多官吏抱着“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无为守贫贱,坎坷常苦辛”的观念,百计钻营谋官,纱帽到手大肆贪赃,钱财一多便三妻四妾,生活糜烂。今天,少数公仆仍有这种封建思想残余,或买官卖官,或纳贿敛财,或包养二奶,有的情节恶劣至极,群众怨声载道。此类思想行为,难道不更应该大张挞伐,彻底肃清吗?
比如,泛滥不已的封建迷信思想。当前,不少地方动辄集资修建庙宇,迷信职业死灰复燃,求神问卜随处可见,而“法轮功”邪教,也利用迷信思想以求一逞。这些,难道不应该大声疾呼,大力匡正祛除吗?
比如,封建残余意识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有些公仆明知当地有人炮制假冒伪劣商品,却认为一打假就会财源减少,肥水流入外人田,因而不仅继续给“李鬼”发放护照,还不时上演“捉放曹”的闹剧,明里打假,暗里宽纵。对这类“嘴上紧跟中央,双手捂住一方”的怪胎,难道不更应该用双倍气力铲除干净吗?
不再多说,还是回到原题,对“父母官”一词作点考析。
辞书中“父母官”与“父母国”并列。“父母国”,说的是为人须爱国。“父母官”,说的是为官须爱民。这是华夏子孙的千秋共识。“父母国”已沿用了三千多年,是“父母之邦”、祖先埋骨之乡的缩写。而“父母官”一词大抵始于宋代,是对管理“父母之邦”官员的称呼,多指县令。北宋著名政治家王禹称当知县时,有纪事诗云:“万家称父母,百里抚茕嫠”(孤寡)。他出身农家,关心民瘼,诗中表达的是“视民如伤”、“爱民若赤”的情怀。清代那位被穷百姓称为“父母官”的郑板桥,也做诗自况:“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他们所讲述的,都是儒家的民本主义。民本主义至今仍有生命力,与“封建色彩严重”不能划等号。有人也许会说,这“官”字总该休息了吧?也不见得。古语中“官”又作“公”解,如“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汉书·盖宽饶传》)正由于“官”的始义是“公有”,“为官”可称作“为公”,所以时至今日,法官、警官、武官、外交官照用,而人们并不视之为“封建色彩严重”。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笔者并非认定“父母官”一词比西施还美,主张千秋万世沿用。区区之意,只不过是说,天下万物,新中有旧,旧中有新。对古语应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不要把婴儿和脏水一起泼了。抗战时期,新疆百姓称杀人如麻的军阀盛世才为“活闫罗”,陕甘宁边区乡亲称爱民如赤的专员马锡五为“马青天”,并没有人认为它有封建色彩。今天,仍然有人盛赞焦裕禄是“真真正正父母官”,痛骂杀人害命的李洪志是“混世魔王”,似乎也无甚不妥。
古词今事,旧瓶新酒,合二而一,宣泄特定感情,何必惊诧!